□本报记者方佳见习记者肖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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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成功(000517)昨天发布重组方案公告,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集团)以旗下8家地产公司大部分股权和3处地产作价24.43亿元认购S*ST成功8.28亿股票,占股份总额78.01%。
同时,S*ST成功将资产和负债(评估净额为-2.42亿元)以0元价格全部整体出售给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在巨额负债以及富余员工随着资产一并转移给华远集团后,S*ST成功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空壳”上市公司,荣安集团一举借壳上市成功。值得注意的是,华远集团(董事长为地产大鳄任志强)在成功借壳
SST幸福后,主动替S*ST成功背2.42亿元“包袱”,实在让业界人士寻味和质疑;而荣安集团公示的材料显示,其公司董事长一系列资本运作方式及变更手法,颇让投资者关注和疑惑。
资产换来S*ST成功78.01%股权
S*ST成功公告称,荣安集团以持有的宁波康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荣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江苏荣安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宁波市人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宁波永元置业有限公司5.3%股权、宁波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0%股权、宁波同诚置业有限公司49%股权和3处房产认购S*ST成功本次发行的全部8.28亿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8.01%。
S*ST成功此次新增股份定价为2.92元/股,这要比S*ST成功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2.16元/股溢价35.19%。目前,S*ST成功现有股本为2.33亿股,通过此次增发,S*ST成功股本规模将一举扩张4.5倍。在荣安集团的资本运作下,巨额负债以及富余员工随着资产一并转移给华远集团后,S*ST成功成了一个干干净净的“空壳”上市公司。
S*ST成功的公告还公布了股改方案。华远集团和控股子公司新海投资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对价3253.30万元,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2.92元。除华远集团和新海投资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1114.1437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上述股票对价和现金对价形成的综合对价水平为10送2股。
另外,由于S*ST成功已暂停上市,因此复牌时间将视恢复上市工作进展情况而定,公司将及时披露恢复上市进展的相关信息。
众多官司缠上首家被退市浙企
作为在浙江乃至全国颇具影响的上市企业,S*ST成功从经营不善到出现财务谜团直至最后被退市的曲折历程与结局,也引起业内众多专家和投资家的调研和关注。
自2005年7月陷入资金危机以来,关停了大部分企业。由于S*ST成功资金状况一直未有改观,目前仅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上饶成功电子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还在维持经营,其它下属企业(包括:深圳成功通信、深圳成功电气、宁波成功设备和宁波成功计量等)基本上处于歇业后的清理收尾状态。由于尚未能摆脱资金危机,业务量大幅减少导致利润率大幅下降。
2005年7月29日,因违反证券法规行为被立案调查。随后,由于不能在10月31日前拿出更正后的半年度财务报告,11月1日起被停牌。停牌两个月后仍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06年3月10日,深交所决定:S*ST成功即日起暂停上市,成为浙江首家被退市的上市公司。
另外,S*ST成功一大堆官司缠身,也是令投资者和股东感到非常头疼和棘手。截至2007年12月31日,S*ST成功面临的主要诉讼有:控股子公司诉扬州中兴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京兆水表有限公司起诉宁波成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诉S*ST成功和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担保垫付款纠纷案;宁波网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西雄宇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江东支行诉公司及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中信实业银行宁波分行诉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成功多媒体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浙江成功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深圳市商业银行皇岗支行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成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等8大主要案件。部分案件的原因是:由于S*ST成功资金链断裂无钱支付合同款被告上法庭。
2007年5月21日,深交所受理了S*ST成功恢复上市申请。目前,S*ST成功正积极准备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
运作方式及手法令人费解
S*ST成功公告显示,控股股东??荣安集团主业经营房地产开发,同时涉足教育、旅游、建筑设计、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拥有15家控股子公司、3家参股子公司,其中7家控股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业务,注册资本50000万元。董事长王久芳,曾用名:王久方,1963年12月出生。而荣安集团的股权结构变更颇让投资者和分析师感到疑惑,作为民营企业实际控股人的王久芳,完全没有必要假借众多人的名义入股自己的企业,只要符合责任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即可,这种资本运作方式及变更手法令人费解。
公告显示,荣安集团在2005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股东分别为王久林(出资5100万元,占51%)、王良忠(出资1600万元,占16%)、林江(出资1200万元,占12%)、蓝冬平(出资1100万元,占11%)、王永欣(出资1000万元,占10%)。随后2年内,大小股东全部将公司股份“免费”转让给王久芳和王丛玮,最终王丛玮占50.5%;王久芳占49.5%。荣安集团解释称:王久林与王久芳是兄弟关系,王久芳与王永欣、王良忠系叔侄关系,王久芳与王丛玮是父子关系,林江、蓝冬平曾为荣安集团的员工。因王久芳为人低调、不愿张扬等原因,所有公司出资资金全部为王久芳,王久林、王永欣、王良忠、林江、蓝冬平均受王久芳委托作为荣安集团名义股东,故此愿意免费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王久芳。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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