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尚福林主席与蒙古金融监督委员会主席巴亚赛汉近日在北京签署了《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至此,中国证监会已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机构签署了39个监管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这是蒙古金融监督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与国外监管机构签署的第一个监管合作备忘录。
本月早些时候,中国证监会还与列支敦士登金融管理局在京正式交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文本。
中国证监会自1992年10月成立以来,一贯重视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已相继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英国等35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监管合作备忘录。(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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