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文胜
青松建化(600425)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全资子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市签订了《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共同出资组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主体,开发大平滩煤矿。
公司首期出资1200万元,占股份总数的49%。
青松建化表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各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出资1250万元,持有股权比例为51%;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近期开发大平滩煤矿预测资源量为4.47亿吨,建成后年生产能力达240万吨。
大平滩煤矿建设分期进行。一期开采能力90万吨/年井矿,投资估算为3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12250万元,股东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及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分别为: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出资624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00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首次出资额为2450万人民币,股东各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投入。股东各方必须在此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缴付公司注册资本金中首次认缴部分,其余部分自公司设立之日起二年内分期缴付,具体缴付时间和数额,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股东各方协商确定。
公司设立后,建设期双方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金12250万元后,根据矿井建设投资计划按融资额度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股东各方应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为公司融资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正式投产后,由公司以其资产向金融机构抵押担保,并尽快以公司提供的担保置换股东双方的担保。
谈及此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青松化建表示,国电青松库车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平滩煤矿预测资源量为4.47亿吨,建成后年生产能力达240万吨,总投资约8亿元,公司出资比例为49%,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出资额为51%。该项目的实施可解决公司原煤供应紧张问题,并将对公司未来效益的增长产生重大影响。
此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新增关联交易,也不涉及新增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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