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897,6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2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股份3.41股,同时非流通股股东以自身拥有的股份向原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33股股份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届次和日期:
    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2006年7月19日为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0日实施完毕。
    二、股权分置改革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除遵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法定承诺外,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产业集团")等14家参与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未做出其他特殊承诺。
    2、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对价安排以及无法取得联系和存在股权被司法冻结的54家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山大产业集团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对价安排由其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被垫付方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须按等值现金进行补偿,并经山大华特董事会申请取得山大产业集团的书面同意。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锁定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确保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履行承诺义务。截止目前,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未有违反承诺情况发生。
    4、本次申请股份上市流通的11名股东未直接参与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其应支付的对价安排均由山大产业集团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现已归还了垫付股份的等值现金,山大产业集团已同意为所持股份解除限售,并向公司出具了同意解除股份限售的函。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第一次为2007年7月20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2月20日,上市流通数量为897,600股,具体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号 1 徐州百鑫商业有限责任公司 205,700 0.1141% 2 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 187,000 0.1037% 3 方米忠 149,600 0.0829% 4 诸城恒利德工贸有限公司 112,200 0.0622% 5 蔡建设 93,500 0.0518% 6 山东省昌乐县织布厂 37,400 0.0207% 7 通化市第二针织厂 37,400 0.0207% 8 枣庄市拖拉机修造厂 18,700 0.0104% 9 国营山东临沭针织总厂 18,700 0.0104% 10 烟台西染纺织有限公司 18,700 0.0104% 11 青岛市皮革研究所 18,700 0.0104% 合 计 897,600 0.497%
    4、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的说明
    截止目前,仍有17家由山大产业集团垫付了股改对价安排的股东未履行归还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和承诺,本次仍不办理解除其持有股份限售的事宜,因此导致目前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与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披露的数量有差异。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35,115,556 0 35,115,556 国有法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 11,687,330 -654,500 11,032,830 非国有法人持股 流通股份 253,405 -243,100 10,305 自然人持股 10,305 0 10,305 其中:高管持股 47,056,291 -897,600 46,158,691 合计 无限售条件 133,198,698 +897,600 134,096,298 人民币普通股 流通股份 133,198,698 +897,600 134,096,298 合计 股份总数 180,254,989 0 180,254,989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高管持股未计算其本年度已解除限售的股份。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就现就山大华特11家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办理解除限售手续上市流通事宜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本次山大华特11家限售股份持有人股份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本公司也不存在为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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