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46.5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2.45%的股权,下称:南钢公司)签订的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2007年12月31日已经期满,公司拟与南钢公司签订2008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综合服务协议》、《水电汽等产品销售及设备维修合同》、《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合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绿化服务协议》、《渣钢挡渣球等交易合同》,公司接受南钢公司提供的运输、餐饮、住宿服务;公司向南钢公司销售电、生产用循环水、生产用深井水、蒸汽、煤气、瓶氧、辅料、设备维修调试及钢材(自用)等产品;南钢公司向公司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及日常的绿化、卫生保洁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绿化规划;南钢公司为公司提供渣钢、珠子铁等以及挡渣球、废钢等销售。
协议生效期间为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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