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4日电(江耘)今天,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罗石林宣布,浙江从今年开始,全面实施省对主要水系源头所在市、县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去年,该省安排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达六亿元,最高奖励达五千余万元。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山西省一官员曾表示:宁可不要GDP也要治住污染。也体现了环境保护及治理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罗石林表示,一直以来,生态环保治理存在着三大难点:一是补偿难,二是考评难,三是坚持长效难。近日,全国首创的《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颁布,正是对症下药,将彻底解决环保的三难问题。
浙江此次试行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的主要对象为该省境内八大水系干流和流域面积一百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及流域面积较大的四十五个市、县。
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还确定了相应的奖罚机制,设立了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的警戒指标标准,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地区,无论是上下游都实行“奖励补助”,对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无论上下游都实行“扣罚补助”。去年,淳安县获得了最高奖励,达五千四百八十二万元,最低的杭州余杭区也获得了一百零四万元奖励。
同时,浙江还结合五十二个地区的财力状况,设置了不同的兑现补助系数,二十七个欠发达市县实现百分之一百的补助,杭州、温州、台州以及瑞安、乐清、绍兴县补助百分之三十,其余十二个县(市)则补助百分之七十。“不同兑现补助系数,减轻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也使生态功能区得到相应经济回报,推动了环保工作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技术和行政等多种手段的转变。促进了生态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罗石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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