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金岭南(000060)今日公告表示,根据2008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印尼安塔公司联合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项目信息报告的复函》,国家发改委同意中金岭南就与印尼安塔公司联合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项目对外开展商务谈判和其它前期工作。
2008年1月30日,中金岭南与印度尼西亚安塔公司宣布对澳大利亚先驱资源公司已发行的全部股份(约2.02亿股)以每股价值2.50澳元展开联合现金要约收购,对先驱公司股本估值为5.048亿澳元。该联合要约为意向性收购要约,按照澳大利亚法规的有关规定,中金岭南和安塔公司需在2008年1月30日之后的二个月内发布正式联合要约。
2008年3月6日,发改委复函同意中金岭南就与印尼安塔公司联合收购澳大利亚先驱公司项目对外开展商务谈判和其它前期工作。
2008年3月7日,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为本次收购目的而在新加坡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TANGO公司向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提交正式有条件要约,该正式有条件要约将于3月10日(周一)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发布。TANGO公司发出的正式要约收购价格(2.5 澳元/股)与中金岭南已公告的原意向性联合要约一致,TANGO公司发出的正式要约受制的多项要约先决条件与中金岭南已公告的原意向性联合要约一致。
资料显示,先驱公司目前的主要资产是位于印度尼西亚北苏门答腊省达里地区尚在开发中的高品位铅锌项目(即达里项目)80%的权益。达里项目矿区已探明可采储量为650万吨,锌品位14.4%,铅品位8.7%;探明资源量540万吨,锌品位16.5%,铅品位10.2%;控制资源量690万吨,锌品位12.6%,铅品位7.0%。而安塔公司自1998年起参与达里项目,目前持有该项目20%权益。如果收购成功,中金岭南与安塔公司将间接实质持有达里项目48%和52%的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中金岭南此次的境外矿山收购行为,虽是境外收购的一小步,却是该公司成长的一大步。在此之前,中金岭南从来没有进行过境外甚至省外的矿山资源收购活动,而只是专注于广东省内的矿山资源整合。(沈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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