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刘思辰
本报讯
西藏药业(600211)近日与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新活素独家代理总经销框架协议》,康哲药业将拥有西藏药业新活素产品的独家代理权。
西藏药业授予康哲药业“新活素”在全国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以康哲药业承诺为该产品开展IV期临床试验并完成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2000例合格病例为前提条件。
新活素是国家一类新药,西藏药业于2005年4月11日取得了新药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监测期5年。康哲药业在英国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在药品销售方面积累了相应经验,并拥有一支覆盖全国范围的销售队伍。该协议的履行,为西藏药业减少了IV期临床试验费用的支出。不过,如果康哲药业未能在5年的监测期内完成国家规定的IV期临床试验,新活素将不能再注册。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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