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保证董事会决议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
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2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徐春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则》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和参加会议的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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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