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二○○八年三月十三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狮山路199号新地中心19层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号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8,000,000股的69.5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念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表决结果: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提交确认的《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6,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兴、原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专项意见全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s://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