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股份3月31日接到通知,第一大股东孚日控股与公司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每股1元的价格协议收购64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571192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3%。孚日股份今天刊登公告说,本次收购完成后,孚日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6.03%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直接持有公司14.09%股份,孙日贵实际控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2%。
孚日控股的本次收购导致了孙日贵要约收购义务,故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
在孚日股份2006年6月上市前夕,除孙日贵外的自然人股东签署了承诺函,同意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锁定期一年期满后的24个月内,向孚日控股转让其持有的不低于20%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元/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日贵承诺,自孚日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在三十六个月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自愿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与其他孚日自然人股东转让给孚日控股同样比例,以同样的价格转让给孚日控股。据称,此举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孚日控股对孚日股份的控制力,避免未来因为上市公司股权过于分散所带来的被收购风险。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孚日控股持有孚日股份的股权比例为16.90%,孙日贵直接持有孚日股份的股权比例为14.09%,孙日贵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0.99%。
作者: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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