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管管遵义“行远陶瓷”?
本报记者 王南
中国经济新闻网讯:张天富望着山脚下一片浓烟滚滚的怪物,不禁悲从中来。
山村的宁静被打破了,机器昼夜轰鸣;空气中漂浮的粉尘,使菜蔬枯萎,家里连窗户也不敢开;稻田被污水淹没……
这位汉子是老区遵义龙坑镇苏池村的农民,他手指着的企业叫遵义行远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经理不知情,环保局验收延期
2008年3月7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驱车到遵义行远陶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行远陶瓷”)采访。从206国道上,远远地就看见高大的烟囱冒着滚滚浓烟;进入厂区后,一股刺鼻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从车间里排出大量污水,顺着明沟流进相连的几个池子里。
据厂办王主任介绍,这就是他们的污水处理设施。记者问废水排到了哪里?回答是“全部循环利用,没有废水。”
但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出了厂区,绕过村落,来到工厂围墙背后,发现的是另外的“景观”:连接污水池子的是两个粗大的排水口,污水直接排放到水田里,附近的两大块稻田已经变成了黑褐色,走近以后,气味难闻,乌黑的水面上依稀可见油星儿。
村民们说:“这些田已经废了。再这么下去,别的田也保不住……”
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回到厂区,问工厂对周围环境有什么影响时,“行远陶瓷”总经理罗利奎依然称:“现在没有什么影响,工业废水排到池子里,处理后再利用,没有外排。 ”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出示了相机里的照片:“围墙外的这些废水是从哪儿排出去的?”
罗利奎:“那……可能是废水处理池漏水,漏出去一点,可能是池子没有砌好。现在我们也在想办法,这么大个工厂用水量肯定是相当大的?难免会漏出去……”
遵义县环境保护局的一位科长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行远陶瓷”的环评材料,有这样的内容“项目建成后,污染物主要有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主要污染因子有烟尘、二氧化硫、水蒸汽、SS、酚液、煤渣、生产废料等。”
科长介绍说,2007年10月22日,遵义市环境保护局下文同意了“行远陶瓷”可以进行试生产,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至2008年1月22日。记者询问试生产期限已过,是否通过环境监测验收?得到的答复是试生产时间又延长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询问环保局工作人员是否了解现场的情况,回答是:“现场没去过。” 违法占用农地,岂能一罚了之
更让群众气愤的,是遵义行远陶瓷占了他们的口粮田。
遵义县龙坑镇苏池村村民张天富告诉记者,行远陶瓷占用的那些土地以前种的都是农作物,他们家共有水田6.5亩,被占用了4亩,旱地2亩,被占去了1亩。
据苏池村群众反映:“行远陶瓷”2007年2月份入驻苏池村,在没有合法土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当地村民集体土地近百亩。群众把情况反映到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后,国土资源局数次下发停工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但“行远陶瓷”依旧我行我素。“经营者根本不把政府放在眼里,更不把法律权威放在眼里”。2007年11月,有关部门对“行远陶瓷”做出“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拆除,罚款92万元人民币”的执法决定。但违法行为并没有停止,现在厂房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
维系生存的土地被征用,政府的补偿又过低,村民们对以后的生活充满担忧。
“行远陶瓷”办公室主任对中国经济时报说,项目于2007年2月动工修建,10月份投产。在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中,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明确规定“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项目业主须尽快办理用地手续,用地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但在没有办理任何土地使用手续和建设手续的情况下,“行远陶瓷”已经开始生产经营了。
记者在遵义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相关文件中看到,“在2008年2月18日遵义县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最终确定遵义行远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竞得编号为2008?1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于2008年2月25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厂都投产了,土地才挂牌出让,并且竞得人正是非法占地者,这让当地百姓哭笑不得。
针对土地使用问题,“行远陶瓷”总经理罗利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有如下表示:
中国经济时报:你们厂是什么时候开始建设的?
罗利奎:我们属于招商引资企业,由县政府引进,占地92亩左右。总投入4000万元,2007年2月13日进驻,8月13日建成,10月份投产。
中国经济时报:你们公司什么时候开始办理土地使用手续的?
罗利奎:这个我不清楚。
中国经济时报:那什么时间拿到国土部门的批复和土地使用手续,你清楚吗?
罗利奎: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
中国经济时报:具体是谁来负责办理土地手续的?
罗利奎:土地这一块是我们企业来了之后直接把款打到县政府账上,由县政府负责办理。这项工作是我们姓翁的执行董事长办的。
中国经济时报:那我们能和翁董事长联系一下吗?
罗利奎:现在联系不上,不知道他用的是哪个手机。
中国经济时报:你知道土地出让金是多少钱一亩吗?
罗利奎:我不清楚。
中国经济时报:政府部门对你们项目立项的批复里明确“土地使用手续办理完结后再动工”,“按备案要求办理有关项目建设手续”,你们在没有任何土地使用手续和规划手续的情况下建成投产,你觉得这正常吗?
罗利奎:我们是边生产边办理。企业不可能等审批手续齐全后再动工,为了企业效益,为了我们的投入,我们只能边生产边申办手续。我知道我们是违规的,但我们不能等、靠,我们得考虑投入和回报。譬如说手续一年批复不下来,难道我们也要等一年吗?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 (中国经济新闻网)
在遵义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袁明俊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了“行远陶瓷”非法占地的执法情况:“行远陶瓷公司进驻龙坑镇苏池村时,县里进行了论证,上级也进行了立项,但土地使用手续还没得到审批,他们就提前动工了,县国土资源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了92万元,已经处理完毕。”
袁明俊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2月25日、9月28日,遵义县国土资源局两次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认定遵义行远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07年10月23日,国土资源局又下发了《遵义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对违法占地建设的厂房限期拆除,罚款92万元人民币”。
但耐人寻味的是,就在遵义县国土资源局监督下,“行远陶瓷”平整了土地、修建了厂房、投入了生产。
对此,国土资源局也感到无奈:“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力,我们也没办法。”
遵义县国土资源局2007年11月23日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行远陶瓷”“未经批准,占用遵义县龙坑镇苏池村集体土地92亩修建陶瓷厂”,可在遵义县国土资源局与“行远陶瓷”签署的土地成交确认书中,该宗土地变成了“编号为2008?1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书也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成交价格为600.6616万元。
政府部门的文件提到该块土地是“耕地”,有的文件又变成了“工业用地”,有说“集体土地”的,也有说“国有土地”的,但有一条是确定无疑的:老百姓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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