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今年5月起应标而未标“运动员慎用”药品将被停止销售 新华网北京4月8日电(周婷玉、李世钰)为避免运动员误服误用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这是记者8日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根据2007年《兴奋剂目录》,对含有目录中所列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
“对已印制的标签或者说明书,包括已出厂的,可以采用加盖印章或者标签的形式标注,但不得有文字模糊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她说。
据了解,2004年颁布实施的《反兴奋剂条例》中已经明确规定,药品、食品中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生产企业应当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用中文注明“运动员慎用”字样。食品药品监管局这次的措施,不仅能够更有效地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公平的体育竞赛环境,还将使对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核查更有针对性、主动性。
但颜江瑛表示,这次的措施并不是奥运会前的应时之举,而是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全面强化兴奋剂管理,大力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据悉,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下发2008年的《兴奋剂目录》。
目前我国公布的含兴奋剂药品有近2000种,如复方甘草片、急支糖浆等,运动员必须慎用,而普通公众只要按照处方和说明书正常使用,无须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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