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吴昊
昨天,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布了对“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罗高峰(原浙江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陈玉兴(原杭萧钢构证券办主任,后辞职与王向东合作炒股)、王向东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财产刑部分的执行情况。
据了解,现已执行到位罚金约4116.9116万元。
3月26日,丽水市中院受浙江省高级法院委托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陈玉兴的上诉,维持原判???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陈玉兴、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1年6个月、缓刑2年。追缴陈玉兴、王向东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并各处以罚金4037万元。
3月27日,丽水中院立案执行该案财产刑部分。3月28日,该院分别向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建国中路营业部、杭州庆春路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划拨王向东原被丽水市检察院扣押在资金账户内的人民币4037万元,以及陈玉兴在资金账户中的人民币799116元,现已划拨到位。4月7日,查封了陈玉兴所有的位于杭州市金田花园的一套房屋;同日,裁定追缴陈玉兴在其弟处的人民币400万元,划拨陈玉兴以其姐名义在广大证券成都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资金账户内资金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述600万元资金购买股票交割后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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