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9日,青海明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天津市正式签订丰华工业园标准工业厂房及用地之《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以11765万元的价格向国资公司转让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工业厂房资产。
    本次资产转让已经公司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转让与公司主业关联度不大、不具备经营优势的资产,减少关联交易,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业规模,提高主业盈利能力。同时,处置上述资产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现有主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预计本次资产转让将增加当期利润1000万元左右,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