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财政部昨日发出的《关于成品油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4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口的50万吨汽油、100万吨柴油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进口的50万吨汽油、150万吨柴油实行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具体进口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的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此前,中石油、中石化表示曾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要求减免成品油进口关税。业内人士认为,财政部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回应了中石油、中石化的申请。
近期,由于国际油价持续在高位运行,国内两大石油公司炼油板块进入大面积亏损的窘境,甚至在前一段时间,柴油供应一度出现全国性的偏紧局面。中石化曾公开表示,根据现行的国际油价,每进口一吨原油炼油,炼油企业就要亏损2000多元。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正面临较大通胀压力,而国际油价的高涨无疑会加剧国内通胀,因此,政府对炼化企业实行先征后返的补贴方式旨在纾缓这种压力,同时也预示着近期国内成品油价不会上调。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