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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珲春万亩土地廉价承包 村民走上“讨地路”

  吉林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1万多亩草原、林地被以7万余元的价格承包了50年,导致当地村主任带着村民走上了一条“讨地路”。随着“以法讨地”的声音越来越响,这起纠纷背后的种种疑问也逐渐浮出水面。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郭新磊 李继锋 发自吉林珲春

  初春的风吹动着草原上枯黄的杂草,低矮的灌木丛旁,一堆堆干牛粪散布路边。


  “这么一大片草原和林地,都是我们村的。可现在我们却不能用来放牛、砍柴。”汪瑞志沿着一排粗制栅栏徘徊,本就散乱的头发在风中愈加凌乱。

  汪瑞志现任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村主任。

  但在担任村主任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没有一天不在焦虑中入睡??他还欠村民一个承诺。

  “当时村委换届,村民发现村里的一万多亩草原和林地早在几年前就被村委会以低价承包出去,都非常气愤。我刚上任,觉得应该为村里的老百姓讨个公道,就向村民承诺把地要回来。可没想到这么一件事,竟拖了一年多。”汪瑞志黝黑的面孔掩盖不住内心的焦急。

  而正在汪瑞志遥望草原发出无奈叹息时,作为圈河村草原、林地承包方的温祥也不断喊冤:土地承包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的,承包价格也是合同明确标示的。

  “他们(圈河村部分村民)是欺负外地人。”来自当地政府部门的声音如是说。经过一年多协调处理,珲春市政府各部门对此事已有定性。

  “是不是欺负外地人我们辩解没用。但政府让我们走法律程序,我们也听了,不去上访,就到法院起诉。可这条路也行不通。我们走法律途径走了一年多,到现在法院也没有立案。”4月2日一早,汪瑞志拿着起诉材料,孤零零地等候在珲春市人民法院门前。

  万亩土地低价包出

  占地1000多公顷的圈河村,以环绕村子的圈河而得名,村内分散定居着216户居民。虽然拥有的土地不少,但因为大多是草原和林地,这个毗邻俄罗斯的村庄,依然以畜牧业为主。家家户户都喂养着几头黄牛。

  “村里有800多公顷的草原,村民都将牛放养在外面,祖祖辈辈如此。”汪瑞志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但就在2006年5月,“这一切都变了!”

  根据当地村民的讲述,2006年5月,村民程宝山等人同往常一样,前往草原放牛。但意外的是,此次放牛,遭到了在该村投资的外来人温祥的阻挠,双方争执并发生械斗。

  “温祥告诉村民,村里的草原已经被他承包了,村民不能在他的草场上放牛。”直到圈河村换届选举结束,上任后的汪瑞志才了解,村里的874公顷草原林地确实被温祥承包了。

  发生矛盾的原因是否如汪所说,因双方各执己见,无法证实。但不可否认的是,根据合同,村里的874公顷草原、林地确实“易主”。

  2000年1月27日,圈河村与来自哈尔滨市的投资商温祥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将村里的651公顷草原、草山发包给温祥自主经营,承包期34年。双方原定承包期为50年,后因草原(指草原站)委托给圈河村的年限只余下34年,故承包期有所变动。但承包合同中明确,如果圈河村在34年后继续取得该地委托经营权,那么温祥将对该地继续经营至50年期满。

  对于这651公顷的草原、草地,温祥需要一次性支付3万元,另需“改造完50公顷以上草原,达到种植牧草程度”,帮助村民发展畜牧业,改良当地黄牛品种。

  “实际上,这等于把651公顷的草原、草山"无偿"包给了温祥。”汪瑞志对于如此合同,感到荒唐。

  更令他感到荒唐的是,就在同一天,村里靠近中俄边境的一块173公顷的林业用地,也被发包给温祥,承包期为50年,费用为32870元。

  2001年2月20日,圈河村再次与温祥签订承包合同,以9500元的价格,将50公顷的林业(草原)用地的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转让给温祥,期限为35年(如35年后圈河村仍有该地使用和经营管理权限,那么承包期限无偿延续15年)。

  圈河村村民的委托律师李红波算了一下:“这就是说,圈河村13110亩草原、林地,被温祥以72370元买去了50年的使用权。这还不算林地上木材的所有权。”

  “这也算得上是"天价"了!”李红波嘲讽地说,“从合同内容看,显然违反了公平性原则。”

  而对于这个价格,承包人温祥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651公顷草原,草质并不好,我得去改造,这得需要投入,而50年后这些都是无偿交还给村民使用的。至于林地,因为地质、气候原因,圈河村的林地并不适合树木生长,原有的树林更不是什么参天大树,也许10年或者20年才能成材。”

  “开始村里还想无偿承包给我呢,后来我觉得过意不去,主动提出给钱。”温祥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而处于矛盾漩涡当中的政府部门,对这13110亩地的承包价格不置可否。

   无人见过的“林地转让合同”

  “价格显失公平是一方面,而政府部门疏于管理又是一方面。这两方面原因导致了这1万多亩草原、林地被个人以极低的价格承包了50年。”李红波说。

  对此,珲春市草原站金忠吉站长解释说,草原的管理权属于政府相关部门,圈河村只有草原地的使用权。如果圈河村想将草原使用权发包,只需要村民同意,就可以合理地办理。

  “圈河村提供了村民代表发包牧业用地的表决书,也提供了承包合同,手续完备。”虽然这个价格存在疑问,但在手续办理的程序上,金忠吉表示没有任何不合规定的地方。

  同样表示转让手续合法的还有珲春市林业局局长殷忠。

  因为这起纠缠了一年多的矛盾直接涉及林业部门,后调任林业局任局长的殷忠专门核实了有关审批材料:

  2001年1月20日,由圈河村前任村主任洪勇春主持了村民表决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的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及村民代表签名;

  同日,圈河村与温祥签订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根据“有资质资格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经过公开竞价,共217公顷的林地以41500元的价格转让给温祥,期限为33年,合同留存当事双方及相关部门;

  同日,圈河村村委会向所在镇的林业工作站发出林权转让申请;

  2002年11月8日,敬信镇人民政府林地林木底价评估小组作出集体林木资产评估,217公顷林地资产总值41670元;

  ……

  “里面的转让合同明显与村委会保留的承包合同不一致。”汪瑞志查看了这份林权转让合同后说。

  事实上,这份转让合同确实不同于圈河村村委会保留的两份分别于2000年1月27日、2001年2月20日签订的承包合同。

  “转让合同是非常正规的。如果是这种合同(村委会留存的承包合同),林业局不予批准,更不会去办理林权执照。”珲春市林业局局长殷忠指着记者拿出的林地承包合同说。

  既然这样,为什么圈河村没有留存这份正规的林地转让合同呢?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带着林地转让合同的复印件找到了时任圈河村村主任的洪勇春。

  “这不是我签的字。”这位直接参与草原、林地承包过程的村主任否认了这份转让合同出自他手:“林地发包合同都是我和村书记一起签字的,这份合同只有我的名字,但字不是我写的。”

  对于林权转让手续里的材料,洪勇春否定了林权转让合同、否认了曾主持召开的村民代表表决会议,更否认见过那份林地资产评估报告。

  “这不是我签的!”令人惊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另一方温祥,在看到这份林地转让合同时,也一口否定了其真实性。“这不是我的字,还有我签合同都按手印的,这个没有。我也没见过这份合同。”

  时任林业局局长早已调离珲春且退休,殷忠也无法联系核实,但他表示,林权转让是圈河村与温祥直接交涉的,林业局从中没有任何利益冲突,不会也没必要去制造这种假文件。

  但一直以来,这套“完备”的转让手续被屡次采用,用于协调圈河村部分村民与温祥的矛盾。

  “显然,林业部门审批存在问题。”汪瑞志的意思,也要将林业局告上法庭。

  艰难的“法律途径”

  汪瑞志的希望是撤销前任村委会与温祥签订的合同。

  但现实情况是,无论来自前任村委会还是政府部门的备份合同,都附带着无可挑剔的“合法依据”??数张圈河村村民对承包土地合同表决同意的签名。

  即使现在圈河村的几位村民一口咬定,表决书是温祥利用在当地成立联合体(生产经营互助模式的组织)的机会,找村民签名,然后篡改表决书内容伪造而成。但直至目前,这个说法没有得到任何权威部门的证实。

  在珲春市政府、林业局、草原站,记者都拿到了同样的村民代表签名。

  可村民程漠贤却向记者透露了一条消息。

  据留存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22日,为了研究承包草原、林地的事,圈河村村委会委员及村民代表在程漠贤家进行讨论,最后达成发包决定。

  “根本没在我家开过会,决定里的签字也不是我的。”当时的程漠贤担任该村11组组长,他直接否认了这份会议记录。

  鉴于种种疑点,汪瑞志连同几位村民,不断到镇、市、州政府部门上访求助。

  就在这个过程中,分管珲春市农林工作的副市长李承哲接手了这起纠纷。“之前我也不了解这件事,接手后,曾组织了3次有农、林、法院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会,专门处理圈河村的事。”

  事实上,在第一次协调会之后,圈河村的村民就停止了上访之路。

  汪瑞志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当时政府协调的结果是让我们走法律途径。”

  2006年9月8日,汪瑞志等人来到了珲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申请土地仲裁。

  “这起承包合同纠纷,涉及草原和林地,本身比较复杂,单由我们来仲裁根本不行,但既然村民申请过来了,我们也努力去调解。可温祥一直对我们置之不理,而我们自身又没有任何强制权限。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建议村民到法院起诉。”直接处理此事的珲春市农村经济管理局副局长朴日哲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随后,汪瑞志等人带着仲裁委出具的不予受理的证明,将起诉书递交至珲春市法院。但之后,就是没有期限的等待。

  “2007年,我们几个人几乎一周去一趟法院,催促法院抓紧时间立案,可法院就是不立。”一年多的时间,汪瑞志穿梭在法院、农业局、林业局之间。

  珲春市副市长李承哲作了如下解释:“几次协调会,我们曾定出了让村民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的意见。但因为此事涉及林地产权纠纷,加上当地村情况复杂,法院方面就同政府商量,希望在走法律程序前,政府尽量从中调解,争取化解双方矛盾。”

  “我们理想的解决方式是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李承哲希望此事能早日解决,村民能安下心来发展生产。

  可结果是,李承哲组织的协调会让村民看到了政府处理此事的积极态度,但并没有打消他们急于走“法律途径”的念头。

  4月3日,拖了一年多没有消息的起诉终于有了起色。珲春市人民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王德满副院长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法院已经决定受理此案。

  记者从李红波律师处了解到,汪瑞志将把温祥、珲春市林业局、草原站和圈河村前任村委会推上被告席。

  “我作为村主任,竟然带着村民起诉村里。这不是自己死乞白赖地让人把自己告上法庭吗?”获得法院立案消息的汪瑞志非常兴奋,被拖延了一年多的“法律途径”也终于向前迈出了一步。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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