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对
ST寰岛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指出:ST寰岛2007年4月12日曾披露,拟与万恒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ST寰岛以自有资金7593.76万元收购万恒置业持有的沈阳力源电缆有限责任公司45%的股权。
合同披露,万恒置业所持沈阳力源股权,是2007年3月通过与沈阳力源原股权持有人王光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而得来的。
经海南证监局调查,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万恒置业并未取得沈阳力源45%的股权,也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ST寰岛收购沈阳力源45%的股权交易实际并未进行。ST寰岛向海南证监局提供的2007年3月10日由王光伟与万恒置业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中王光伟的签名系他人伪造。
从限期整改通知中,还可看出监管部门对万恒置业代中国网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期偿还因汉鼎光电(内蒙古)有限公司资产减值而形成的1.34 亿元债务的资金去向问题特别关注。
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万恒置业分12笔还款给ST寰岛,金额共1.34亿元,而ST寰岛收到万恒置业的还款后,多数在当天或短期内即以各种名义转出,共计10笔,涉及金额1.32亿元。其中,4笔资金的还款金额和对外支出金额完全一致,而且发生在同一天。统计可知,ST寰岛到2007年底已支付安捷联的1.145亿元增资中,至少有2000万元直接进入北京君盛投资公司账户。安捷联拿到钱后,将5000万元以借款和往来款的方式汇入与公司主营业务看似不相干的其他公司。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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