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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40多名城管强拆猪场 数百头种猪连夜逃窜

  城管强拆猪场遭索赔464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城管行为违法但驳回猪场老板索赔要求,二审昨开庭

  城管强拆猪场,导致生猪四处逃散,猪倌为此损失了五六百头生猪。

  “40余神秘人突袭猪场,数百头猪逃窜走失,1000多平方米的猪舍被夷为废墟,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百万”,增城一猪场的老板陈焕拱状告增城城管,法院一审判决城管强行拆除猪场的行为违法,但由于陈焕拱无法证明自己的损失到底是多少,法院驳回了他的索赔要求。

  陈焕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事发

  40“神秘人”强拆猪场

  陈焕拱是东莞市石碣镇人。2004年2月租赁了增城市石滩镇岗尾村荔三路旁约3000平方米的养猪场。

  2007年8月1日,陈焕拱收到增城城管大队石滩中队发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该通知表示,陈的猪场严重影响市容。陈立即向城管方面提出复议申请。

  2007年8月10日,陈焕拱的复议申请还没有得到答复,等来的却是40多名带着勾机车而来的神秘人。陈焕拱称,混乱中不知谁喊了一声:“给我砸!”几个人冲上前剪断电线,勾机吊臂猛然挥起,轰轰几声,砸向靠路边的一排猪舍。短短半个小时,3000多平方米的猪舍有三分之一的地盘被夷为废墟,数百头惊恐的猪只四处逃散,一度引发公路上的人猪大战。当晚,突降暴雨,数百头毫无遮拦的种猪四处逃窜,在台风暴雨中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陈焕拱称,他至少损失了五六百头猪,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

  一审

  法院认定城管行为违法

  “神秘人”是哪里来的?其行为是否合法?到底损失多少头猪?猪场是不是违章建筑?

  事发后,陈焕拱向增城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增城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索赔各类损失4648839元。

  增城法院一审认定:首先,实行强制拆除行为的“神秘人”是增城城管大队下面的石滩中队,其行为后果依法应该由增城城管承担。其二,陈焕拱的猪场是违法建筑,因猪场本身是违法建筑,陈提出的要求赔偿围墙、猪栏等建筑物的损失,法院不予支持。其三,城管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该违法行为致使陈焕拱未能及时处理生猪,由此造成的损失城管有责任赔偿。

  法院最终认定的一点,让陈焕拱大跌眼镜,法院认为,陈要求赔偿生猪损失,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他必须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到底是多少,由于陈的证据不足,法院驳回陈的索赔要求。

  二审

  城管答辩称未砸猪场

  陈焕拱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陈焕拱表示,农村土地在国家未计划征收使用时,土地使用权归原农民所有,农村圈养猪舍从来都不用报请城市规划局批准,一审法院将猪场定性为违法建筑是错误的。陈还认为,自己的损失没有半点儿夸大,法院为什么会无法认定?陈最不能接受的是,既然法院判了拆除猪场违法,为什么违法者不用赔偿。

  增城城管则答辩称,增城城管并没有砸猪场,只是发出了《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另外,陈的猪场是无证经营,严重影响市容,猪场散发的气味让附近村民难以忍受,城管也是接到多宗投诉之后才发出“通知书”的。再者,猪场里面到底有多少头猪,损失多少,只有陈本人清楚,他索赔400多万却无法举证。城管方面还提出,陈焕拱无证经营养猪场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基于违法行为所得的利益不应该得到法律保护,他在该案中索赔的损失本身就是非法经营而可能存在的损失,不在法律保护之列,不应该赔偿。记者/陈球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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