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和裕
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案近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去年4月,上海证券报独家报道,曾主管上海土地工作的殷国元遭到调查。很快在5月,上海市纪委就对外表示,殷国元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公司股份、商品房及轿车等,数额特别巨大,经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决定对殷国元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且因其行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殷国元被诉罪名有四项,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及私藏弹药罪。检察机关同时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之妻陈伟提起公诉。
昨天又有信息披露,在一再推迟之后,殷国元案于前天和昨天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和去年开庭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一样,此次庭审不对外开放,并且无论是法院网站还是院外电子公告牌,均未进行公告。仅有殷国元夫妇的少数家属,旁听了审理过程。
殷国元1944年生,1995-2005年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2005年退休后出任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余元。检察机关还查明,2002年,殷国元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将其在部队服役时获取的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