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昨日下发2008《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再次强调金融机构要严格按规定把握二套房贷款的首付和利率政策,并限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投放。
《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加强信贷服务。
在房地产信贷方面,《指引》要求各金融机构既要准确把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目标,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和创新方向,满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土地节约型、节能环保型住宅的开发建设和消费需求,又要认真落实近期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的调控精神,规范发展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和土地贷款。
《指引》要求关注开发贷款增长情况,关注中小房企资金链的压力,关注土地贷款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国策的衔接,严格控制对囤积土地和房源、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严格按规定把握二套房贷款的首付和利率政策。
此外,《指引》强调要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限制对外资投资房地产领域的信贷投放,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放贷款。(潘 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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