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次董事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关于收购中山市沙溪镇两宗土地的议案:公司出资人民币39968880元向黄嘉华收购与中山华发生态园相连的位于中山市沙溪镇敦陶村及石门村的两地块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分别为6.9592亩及11.0448亩。
    二、通过公司关于收购珠海华茂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有珠海市香洲区三台石北路东侧、梅华路北侧商住房地产开发用地(建筑面积为265088.7平方米),公司持有其70%股权,新加坡豪荣私人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下称:标的股权)]30%股权的议案: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标的股权评估价值为16391.16万元(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按楼面地价3880元/平方米计价),经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款确定为人民币11107.65万元(即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按楼面地价3215元/平方米计价),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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