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记者日前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获悉,四川
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已被立案稽查。
目前,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正在调查。
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
根据中国证监会4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预计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因此,宏达股份上述两股东的抛售数量已触“高压线”,涉嫌违规,成为大小非解禁违规第一案。
根据相关规则,在调查核实基础上,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后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做出处理: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即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上证所同时表示,将对宏达股份的交易情况严格监控,对任何异常交易行为将依据规定及时处理。
而在证监会正式宣布对宏达股份“大小非”违规减持第一单立案稽查之前,深市5月6日又爆出违规第二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冠福家用的法人股股东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卖出1.19%的解禁存量股份,亦受到深交所十五个交易日限售的处罚。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类似宏达股份的的违规减持行为,中国证监会将有比较具体的惩罚措施,切实对这一行为起到惩戒作用。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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