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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房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图)

(下转封十六版)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已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股票发行前的利润分配遵循如下方式处理:如果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批准并成功发行,则本公司发行当年所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2,000万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然人股东朱慧明、莫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自然人股东戚加奇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汉晟信公司、新理益公司、新业科技公司、新九思人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增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戚金兴、朱慧明、莫建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戚金兴、朱慧明和莫建华承诺:对其所持滨江控股公司的股权,自滨江控股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滨江控股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滨江控股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滨江控股股份。

  三、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的联系极为密切,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政府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政策等变动情况,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盈利情况。2006年12月28日,国税总局颁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要求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公司已根据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地税一2004343号文”的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对报告期内已达到规定相关的清算条件但尚未清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已确认销售收入,但未达到规定相关的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公司按国税总局要求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与已实际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之间的差额进行预提。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预提土地增值税余额为19,206.65万元。

  公司将在浙江省、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出台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细则后,对符合清算条件项目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税务部门的清算结果与公司预缴及预提土地增值税额可能存有差异,若税务部门的清算结果大于公司预缴及预提土地增值税额,滨江房产公司全体股东作出如下承诺:滨江房产在项目所在地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细则出台后,对公司股票发行前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在扣除预缴土地增值税款及预提土地增值税款后仍需补交的,则对滨江房产补交的土地增值税,由滨江房产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承担。

  四、本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集中在杭州市,存在市场集中的风险。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将继续以杭州为中心,适度向区域外重点地区,如北京、上海、成都等地,进行拓展;近期规划首先将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二线城市实施拓展。在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以及迈向跨区域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内部的管理体系、项目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储备等方面不能满足公司日益发展的要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和跨区域经营风险。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发行人名称: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Binjiang Real Estate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4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戚金兴

  成立日期:1996年8月2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号码:0571-86987779

  互联网址:www.binjiang.com.cn

  电子信箱:liyuan@binjiang.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96年8月22日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6日,经滨江集团股东会决议,将滨江集团以截至2006年10月31日的经天健所审计的净资产424,367,992.91元按1:1折合股份总额4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超过420,000,000元部分转作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6年12月6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42,000万元,注册号为:3300001012047。

  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同意向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新九思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每股4.90元的价格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2007年3月28日,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46,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46,00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总股本、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为4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1.54%。本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自然人股东朱慧明、莫建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自然人股东戚加奇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汉晟信公司、新理益公司、新业科技公司、新九思人公司对其2007年3月增资持有公司的股票承诺:若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07年3月28日)不满十二个月,在其对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07年3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增股份;否则,即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之日距其对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07年3月28日)满十二个月,则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新增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戚金兴、朱慧明、莫建华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此外,戚金兴、朱慧明和莫建华承诺:对其所持滨江控股公司的股权,自滨江控股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滨江控股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滨江控股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滨江控股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滨江控股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2、前十名股东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戚金兴先生与自然人股东戚加奇先生为父子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本公司为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主营业务是商品房开发。本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公司商品房累计开工面积为85.75万平方米,累计竣工面积为52.84万平方米。公司历年新开工面积和施工面积稳步增长,2005年度、2006年度和2007年度,本公司房地产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91,580.04万元、130,965.01万元和258,190.29万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7.59%、98.13%和98.73%,主营业务突出,经营稳健。

  2005年以来,本公司已完工、在建及拟开发的项目主要如下表:

  (二)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开展双层面的营销模式。在公司层面,设立企划营销部,专门负责企业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通过对企业品牌的整体推广,让“滨江”品牌深入人心,强化品牌效应。在各项目管理部层面,专门设立项目企划部与项目销售部。项目企划部专门负责具体项目的形象宣传,通过平面、立体媒体以及产品说明会、房交会等各种活动推广项目;项目销售部则专门负责具体项目的全程销售,自客户接触项目开始,直至项目交付使用、办理交房手续,始终提供全程化的专业服务。

  (三)主要原材料及采购情况

  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施工是采用招投标方式总包给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是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本公司自已采购的商品主要为电梯、门窗及部分装饰装修材料等。

  (四)行业竞争及行业地位

  房产品的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开发企业必须在当地生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行业集中度较低。受制于房产品的区域性特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模效应不甚明显,房地产市场的竞争程度仍然处于有限竞争状态。

  本公司始终坚持市场化运作,注重产品品质、市场细分,高效运营和稳定的管理团队使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同步增长。2007年,杭州市主城区商品房销售总额为529.52亿元,公司实现销售总额为40.56亿元,占杭州市场份额的7.66%。(数据来源:杭州市透明售房网)2007年,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报告》显示,滨江房产在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中名列44位;2007年9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国指数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房地产品牌价值研究报告》显示,“滨江房产”获“2007中国华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排名第三。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公司无专利与非专利技术、重要特许权利,与本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主要有商标权、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这些权利的使用及权属情况具体如下:

  (一)商标

  滨江集团持有注册号为第1433659号商标,2000年在中国注册。由于滨江集团整体变更设立后更名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经办理了“滨江房产”商标名称的变更手续。

  注:“房产”及“REAL ESTATE”放弃专用权。

  滨江集团于2006年7月18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金色海岸”商标,申请号为第5486092号,申请类别为第42类“建筑项目的开发、包装设计、法律服务、研究与开发(替他人)、地质调查、化学研究、生物学研究、气象信息、材料测试、计算机编程”。该商标的文字图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予受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注册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房屋所有权

  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拥有自有物业38项,其中列入固定资产有5项,系自用物业,面积为20,824.83平方米。列入投资性房地产有33项,系出租物业,面积为40,668.89平方米。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三)土地储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在建和拟建项目土地权益面积100.87万平方米,权益规划建筑面积为205.45万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股人已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公司近三年接受劳务及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占当期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近三年关联方应收、应付和往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销售及采购均以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低。报告期内,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等经常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偶发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五次会议,现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确认。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滨江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戚金兴先生。戚金兴先生通过滨江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38.57%的股份,直接持有发行人14.39%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52.96%的股份。同时,戚金兴先生的关联股东戚加奇先生(戚金兴之子),持有本公司5.48%的股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戚金兴先生,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变化。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股份公司、滨江房产

  指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滨江集团

  指杭州滨江房产集团有限公司,系股份公司的前身

  滨江控股公司、控股股东

  指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戚金兴先生

  房开公司

  指杭州滨江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汉晟信公司

  指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新理益公司

  指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新业科技公司

  指江苏新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新九思人公司

  指深圳市新九思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

  佳杰门窗公司

  指杭州佳杰塑钢门窗有限公司,关联人控制企业

  最近三年

  指2005年、2006年、2007年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

  指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面值为1.00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A股

  指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中信证券或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承销机构

  指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所组成的承销团

  天册所、发行人律师

  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

  天健所、发行人会计师

  指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审计机构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

  元

  指人民币元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6,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1.54%

  发行价格

  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为2.42元(按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网下配售对象为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上网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账户并可买卖A股股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发行费用概算

  合计约万元

  股东名称(姓名)

  所持股份数(万股)

  所占比例(%)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7,720.00

  60.26

  戚金兴

  6,619.20

  14.39

  朱慧明

  2,570.40

  5.59

  莫建华

  2,570.40

  5.59

  戚加奇

  2,520.00

  5.48

  上海汉晟信投资有限公司

  2,295.40

  4.99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17

  江苏新业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60.00

  1.00

  深圳市新九思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44.60

  0.53

  合计

  46,000.00

  100.00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滨江控股公司

  27,720.00

  60.26

  戚金兴

  6,619.20

  14.39

  朱慧明

  2,570.40

  5.59

  莫建华

  2,570.40

  5.59

  戚加奇

  2,520.00

  5.48

  合计

  42,000.00

  91.31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滨江控股公司

  27,720.00

  60.26

  戚金兴

  6,619.20

  14.39

  朱慧明

  2,570.40

  5.59

  莫建华

  2,570.40

  5.59

  戚加奇

  2,520.00

  5.48

  汉晟信公司

  2,295.40

  4.99

  新理益公司

  1,000.00

  2.17

  新业科技公司

  460.00

  1.00

  新九思人公司

  244.60

  0.53

  合计

  46,000.00

  100.00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戚金兴

  6,619.20

  14.39

  朱慧明

  2,570.40

  5.59

  莫建华

  2,570.40

  5.59

  戚加奇

  2,520.00

  5.48

  合计

  14,280.00

  31.05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2007年度薪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本公司其他关联关系

  戚金兴

  董事长

  男

  45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本科学历,工程师、政工师,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浙商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经营管理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第九、十届人大代表。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2年-2003年历任房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滨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1987年-1992年任杭州市江干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

  现兼任滨江控股公司执行董事、房开公司执行董事、金色家园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万家花城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千岛湖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滨江置业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新城时代公司董事长、金色蓝庭公司执行董事;

  12万

  6,619.2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64%的股份。

  朱慧明

  董事、总经理

  男

  44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大专学历,工程师,杭州市江干区政协委员。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92年-2003年历任房开公司副总经理、滨江集团副总经理;1988年-1992年任职于杭州市江干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现兼任阳光海岸公司董事长、滨绿公司执行董事、滨江棕榈公司董事、东方海岸公司董事长、滨江盛元公司董事长、滨江镜湖公司执行董事、房开公司总经理、金色蓝庭公司总经理、万家花城公司监事、千岛湖公司监事

  10.8万

  2,570.4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18%的股份。

  莫建华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男

  37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大专学历,工程师。200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992年-2003年历任房开公司副总经理、滨江集团副总经理;1988年-1992年任职于杭州市江干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现兼任阳光海岸公司董事、新城时代公司董事、总经理。

  10.8万

  2,570.4

  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滨江控股公司18%的股份。

  李渊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28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1年-2003年就职于上海中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滨江控股公司监事

  19.60万

  -

  -

  郑贤祥

  独立 董事

  男

  62

  2007年3月-2009年11月

  高中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工委主任、杭州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局长。

  -

  6.25万

  -

  -

  陈国荣

  独立 董事

  男

  62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杭州市江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杭州市江干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

  -

  6.25万

  -

  -

  汪祥耀

  独立 董事

  男

  50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教授,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及导师组组长、浙江省会计学重点专业负责人。

  兼任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同时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3.12万

  -

  -

  赵军

  职工 监事

  男

  33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房开公司监事。曾就职于浙江经济报社。

  -

  19.6万

  -

  -

  江帆

  监事

  男

  37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总工程师。曾就职于江西宜黄建筑设计院、浙江多元房产集团公司。

  兼任滨江镜湖公司经理

  20.20万

  -

  -

  薛蓓蕾

  监事

  女

  25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公司监事。现任滨江控股公司出纳。

  -

  -

  -

  -

  朱立东

  副总 经理

  男

  44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本科学历。2003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2003年就职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历任部主任、杭州日报下午版副总编辑、每日商报副总编辑;1984年-1994年就职于武警杭州指挥学校,任教员、政治处干事。

  现兼任友好饭店执行董事、物业公司执行董事。

  30.80万

  -

  -

  余忠祥

  副总 经理

  男

  37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加入公司,曾任项目经理;1993年-2003年就职于杭州广宇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30.80万

  -

  -

  张洪力

  副总 经理

  男

  34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本科学历,经济师。2005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加入公司,曾任企划部经理。

  兼任滨绿公司董事、总经理、滨江盛元公司董事、滨江棕榈公司监事。

  30.80万

  -

  -

  沈伟东

  财务 总监

  男

  34

  2006年11月-2009年11月

  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加入公司;2004-2007年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曾任业务部门经理;2000-2003年就职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1995-2000年就职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兼任东方海岸公司监事、滨江盛元公司董事、滨江镜湖公司监事

  17.10万

  -

  -

  序号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类别

  开发进度

  1

  新城市广场

  9,592

  66,067

  写字楼、商业

  已完工

  2

  南萧埠?文景苑

  29,014

  76,418

  住宅、商业

  已完工

  3

  万家花园

  107,562

  189,864

  住宅

  已完工

  4

  万家花园三期C?1

  3,038

  20,717

  住宅

  已完工

  5

  庆春发展大厦

  6,380

  44,117

  写字楼、商业

  已完工

  6

  金色家园

  46,149

  157,787

  住宅

  已完工

  7

  北景东苑

  2,230

  4,272

  住宅、办公楼

  已完工

  8

  南萧埠?御景苑

  26,027

  71,230

  住宅

  已完工

  9

  金色海岸

  68,643

  219,456

  住宅

  在建

  10

  滨江?千岛湖湖滨花园

  200,402

  60,122

  住宅

  在建

  11

  千岛湖?索菲特滨江酒店

  132,926

  54,590

  酒店

  在建

  12

  万家花城(一期)

  78,169

  238,812

  住宅

  在建

  13

  万家花城(二期) 43,730 124,551 住宅 在建 14 新城时代广场 33,595 196,671 写字楼、商业在建15 阳光海岸 33,642 107,235 住宅 拟建 16 金色蓝庭 32,950 118,370 住宅 拟建 17城市之星47,455 319,990 住宅、写字楼 拟建 18 杭汽发项目 104,070 433,953 住宅、写字楼 拟建19绍兴镜湖项目 80,644 233,867 住宅 拟建 20 萧山湘湖项目 244,497 291,550 住宅、写字楼 拟建商标区域 类别 注册证编号 注册有效期中国第36类: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代理、住房代理、不动产中介、不动产评估、不动产管理、公寓管理、公寓出租、住所(公寓),办公室(不动产出租)14336592000.8.14 至2010.8.13 序号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 (平方米) 规划建面 (平方米) 享有 权益 土地用途 法律手续1 金色海岸 44,800 143,228 100% 住宅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2 滨江?千岛湖湖滨花园200,40260,122 100% 住宅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3 千岛湖?索菲特滨江酒店 132,926 54,590100% 酒店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4 万家花城一期 78,169 238,812 100% 住宅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5新城时代广场 33,595 196,671 100% 写字楼、商业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6万家花城二期 43,730124,551 100% 住宅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 7 阳光海岸 33,642 107,23552% 住宅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8 金色蓝庭 32,950 118,370 100% 住宅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 9 杭汽发项目104,070 433,953 50%住宅、写字楼 已签订国土出让合同 10 城市之星 47,455 319,990 100%住宅、写字楼 已取得土地使用证 11 镜湖项目80,644 233,867 100% 住宅 国土出让合同签订中 12 湘湖项目244,497 291,550 100% 住宅、写字楼国土出让合同签订中 合计 1,076,880 2,305,209项目及关联方名称(姓名) 2007.12.31 2006.12.312005.12.31 余额 坏账 准备 余额 坏账 准备 余额坏账 准备 (1) 其他应收款 戚金兴 3,200,000160,000 朱慧明 200,000 10,000 莫建华1,000,000 50,000 物业公司 8,250 413滨江棕榈公司 2,000 100 绿滨公司 316,998,00015,849,900 东方海岸公司 50,000,0002,500,000 小计 366,998,000 18,349,9002,000 100 4,408,250 220,413 (2)预付款项 佳杰门窗公司 1,200,000 小计 1,200,000(3) 预收款项 江帆 522,528 赵军、丁伟琴1,111,315 小计 1,633,843 (4) 应付账款 佳杰门窗公司1,350,000 1,446,000 600,000滨江棕榈公司 831,401 小计 2,181,401 1,446,000600,000 (5) 其他应付款 物业公司1,200,000 佳杰门窗公司 50,000 50,000 小计 50,00050,000 1,200,000 年份接受劳务和关联采购 关联销售 总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总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07年度1,744.85 1.18% 1,604.710.52% 2006年度 1,515.23 1.70% 380.48 0.28%2005年度 800.00 1.14% ? ? 项目2007年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资产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21,489,294.45419,085,244.84 362,677,849.26 交易性金融资产501,475.85 应收票据 3,440,000.005,515,101.15 应收账款 30,014,281.888,248,110.48 2,258,666.71 预付款项1,163,777,120.93 965,005,319.33297,283,942.7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83,015,933.51 46,088,058.6231,326,399.69 存货 5,446,679,196.893,286,697,698.80 2,505,568,585.9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448,415,827.66 4,730,639,533.223,199,616,920.1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94,724,255.95 3,842,360.50 2,608,187.54 投资性房地产202,378,973.73115,723,046.42 71,231,877.30 固定资产 101,862,162.08105,606,665.7097,220,357.36 在建工程 8,500,831.40 1,899,230.00584,716.6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45,406,120.68140,519,580.71 143,734,009.96 开发支出商誉 323,832.75 323,832.75363,485.7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404,700.8327,631,177.19 13,380,357.09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20,600,877.42395,545,893.27 329,122,991.58 资产总计8,169,016,705.085,126,185,426.49 3,528,739,911.74 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40,000,000.00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71,509,807.79 619,503,602.36138,859,921.69 预收款项3,898,848,668.16 2,809,832,932.211,767,998,885.05 应付职工薪酬1,806,930.64 3,991,642.37 2,937,281.28 应交税费-290,485,555.84-170,808,424.79 -129,665,075.19 应付利息 4,257,600.001,684,500.002,029,500.00 应付股利 28,892,000.00 其他应付款 267,548,161.18263,122,623.45191,530,915.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000,000.00700,000,000.00564,82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192,066,516.35 43,018,632.6920,965,727.98流动负债合计 4,875,552,128.28 4,299,237,508.292,599,477,155.94 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1,980,000,000.00 320,000,000.0060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80,000,000.00 320,000,000.00600,000,000.00 负债合计 6,855,552,128.284,619,237,508.293,199,477,155.94 股东权益: 股本 460,000,000.00420,000,000.0060,000,000.00 资本公积 156,000,000.0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29,001,043.4012,618,833.22 未分配利润 469,493,384.76 42,489,565.47242,294,446.3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14,494,428.16 462,489,565.47314,913,279.57 少数股东权益198,970,148.64 44,458,352.73 14,349,476.23股东权益合计 1,313,464,576.80506,947,918.20 329,262,755.8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8,169,016,705.085,126,185,426.49 3,528,739,911.74 项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2005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2,630,656,156.45 1,349,935,036.98 943,209,677.67其中:营业收入2,630,656,156.45 1,349,935,036.98 943,209,677.67二、营业总成本1,931,877,508.81 1,060,915,780.18 805,987,480.30其中:营业成本1,489,847,778.84 894,186,967.81 703,727,907.60营业税金及附加320,338,042.32 105,924,132.26 61,993,275.48 销售费用24,887,387.6525,745,830.41 14,773,620.26 管理费用 49,784,878.4638,261,482.2730,278,292.02 财务费用 29,225,791.73 -4,582,642.29-1,535,722.23 资产减值损失17,655,045.26 1,248,719.02 -3,141,605.91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675.15-2,089.15 投资收益 -138,584.55 -133,965.85110,376.07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3,224.05 31,332.12 143,420.23二、营业利润698,778,647.64 289,019,256.80 137,222,197.37 加:营业外收入20,686,257.8917,227,010.70 8,337,700.00 减:营业外支出 5,567,539.402,027,069.88980,259.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2,518.17 199,936.88399,337.85 三、利润总额713,897,366.13 304,219,197.62 144,579,638.06减:所得税费用 259,053,515.53100,834,035.22 50,011,092.43 四、净利润454,843,850.60 203,385,162.4094,568,545.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004,862.69 203,576,285.9094,619,069.40 少数股东损益 -1,161,012.09-191,123.50 -50,523.77 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 1.01 0.48 1.58 (二)稀释每股收益1.01 0.481.58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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