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7年末总股本872,940,9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647,048.90元。
    2、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扣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 、股权登记日:2008 年5 月15日
    2 、除息日:2008 年5月16 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 年5 月22 日
    三、本次红利发放对象
    截止2008 年5 月15 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来源: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