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600239)今日公告,公司与昆明市土地矿产储备管理办公室签署了《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为了完成该委托合同中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2亿股A股。
该合同标的为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涉及土地的总面积约有4.18万亩(2786.67万平方米),东至乌龙片区与大渔片区用地界线,南至滇池沿岸,西至盘龙江与滇池接口用地界线,北至官渡段的西亮塘及五甲塘公园用地界线、呈贡段的乌龙片区用地界线。预计这部分土地的规划为,建设用地约占面积2299万平方米;道路用地约占面积123万平方米;绿化及湿地约占面积401万平方米。
合同规定,公司与昆明市人民政府对一级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益实行分成。公司可按土地出让纯收益的50%获得收益。并且,如果公司按以上方式所提取的收益不足全部土地的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时,昆明市人民政府将保证向公司另行支付差价款,以确保公司的收益不低于合同项下的全部土地一级开发总成本的5%。
为了顺利完成《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合同》中所列部分地块,即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公司拟定向增发不超过1.32亿股,募资不超过20亿元。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表示,环湖东路沿线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一期(4630亩)的一级开发总投资为人民币32.25亿元,需要投入资金20.28亿元。此次定向增发的募集资金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资金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城市基础设施贷款、新农村建设配套贷款解决。
此次定向增发的对象为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内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QFII以及其他企业法人。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17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作者:魏玮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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