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
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2008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
现将本次分红派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43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2.25元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2、除息日:2008年5月20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5月2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8年5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及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755-26490118
2、传真:0755-26490099
3、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13日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