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下称:东电集团)于2008年3月21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提供的服务系统,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锅退市)余股股东拟出售的余股,现将余股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2008年3月21日至5月20日为东锅退市余股收购期间,在该期间内,东电集团将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包括申报换股出售余股及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下同),已进行余股出售申报的东锅退市余股股东于余股收购期间届满的三个交易日前(即2008年3月21日至5月15日)可以撤回其申报。
    在余股收购期间内,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东锅退市股票可以选择在余股收购期内换取东电集团持有的1.02股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股票(下称:换股出售余股),同时也可选择以每股25.40元的价格将所持余股转让给东电集团(下称: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
    换股出售余股:在上述余股收购申报期间内,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可在上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1:30;13:0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余股简称为“东锅退市”,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706006”。出售申报在申报期间可以撤销。
    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不选择换股方式出售余股的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按相关程序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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