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今日公告,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交的提案,不赞成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对2007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的建议,动议对200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具体的分红方案为:2007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48亿元,在扣除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3亿元。
按照公司截至2008年4月底的股本总数145.41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共计分配13.09亿元,剩余18.44亿元留待下次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股东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应将该临时提案列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张良)(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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