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虑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91号文核准。
本次配股以配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刊登前一交易日(2008年5月6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发股份”)总股本631,915,078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89,574,52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配股增加的股份为185,130,54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的数量为138,263,138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的数量为46,867,40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配股增加的无限售条件股份138,263,138股自2008年5月27日起可上市流通;有限售条件股份46,867,404股中,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承诺本次配售获得的41,297,318股股份自配股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余两家有限售条件股股东珠海经济特区华发汽车展销中心(以下简称“华发汽车”)、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物业”)配股新增的有限售条件股份5,570,086股的限售期至2008年8月23日止。
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5月27日
3、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4、股票代码:600325
5、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817,045,620股
6、本次配股增加的股份中有138,263,138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可于2008年5月27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增加的46,867,404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中华发集团承诺本次配售获得的41,297,318股股份自配股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华发汽车、华发物业配股新增的有限售条件股份5,570,086股的限售期至2008年8月23日止。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华发集团、华发汽车、华发物业持有的华发股份原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至2008年8月23日止。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uafaIndustrialCo.,LTD.Zhuhai
法定代表人:袁小波
董事局秘书:谢伟
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办公地址:珠海市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邮政编码:519012
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883298
公司网址:www.cnhuafas.com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物业管理;批发零售、代购代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金)、建筑五金、五金工具、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不含移动通讯终端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化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2008年5月2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发集团,简况如下:
名称:珠海经济特区华发集团公司
住所:珠海市拱北丽景花园华发楼
法定代表人:袁小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4亿元
成立日期:1986年5月
经营范围:轻工业品、黑色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5〕256号文经营)。
截至股权登记日,华发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37,657,7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78%。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截止2008年5月2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五)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实际发行185,130,542股。
(二)发行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3.98元/股。
(三)发行方式: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认购方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四)募集资金总额:2,588,124,977.16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保荐机构保荐费、承销费、中介机构费以及其他费用)合计84,603,749.31元,每股发行费用为0.46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2,503,521,227.85元。
(七)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天健华证中洲验(2008)GF字第010012验资报告。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59元。(在公司2008年1季度报告的基础上按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后计算)
(九)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2007年全年每股收益:0.44元。(在2007年年报的基础上按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后计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2205室
法定代表人:雷波
项目保荐代表人:韦建、刘昊拓
项目主办人:廖卫平
项目组成员:宋乐真、丁峰、莫凡、程谦、阎华通、付豪杰
电话:021-68826801
传真:021-68826800
保荐人推荐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华发股份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确保公司本次配股的股份符合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的股票上市。
发行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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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