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600505,收盘价6.41元)今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截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合同一直未披露,担保总金额7.34亿元;有7笔重大对外担保未进行及时披露,担保总金额7.8705亿元;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2003年年度报告、2004年半年度报告、2004年年度报告中分别有13笔、18笔、19笔、24笔担保事项未披露,担保金额分别为2.83亿元、6.98亿元、6亿元、11.4805亿元。
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条款规定的,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及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对于前述违法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良宾和时任董事长张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两人已经另案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如下:对公司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冯德荣、李众江、郝江波、谭启、罗俊、王成珍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祝剑秋、谢飞、庞小锋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3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王波、杨承斌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光华分别给予警告。
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发生在前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第四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前任实际控制人目前已经离任。
2005年8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成都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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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唐(600198,收盘价9.43元)今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称公司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的2004年度利润总额为6238.57万元,但事实上公司2004年通过费用资本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当确认投资收益等方式,虚增该年度利润总额共计3718.65万元。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罚款。王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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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