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唐 晓
本报讯 继本报昨日率先报道监管部门要求深圳银行上报境外人士,尤其是香港居民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的数据和情况后,昨日记者获悉,部分银行已经向监管部门上报了相关数据。不过各家银行纷纷否认目前针对境外人士汇入汇出资金以及存取款有一些新的限制性措施,境外人士资金划转仍执行原规定。
此前,本报独家报道了“港人存款涌深欲赚4倍利差”,这一报道先后引起香港金管局及内地监管部门的重视。
近日,因人民币快速升值导致香港等地热钱流入,有关监管部门通知深圳各家商业银行上报境外人士尤其是香港居民的人民币和外汇存款情况,以对具体情况进行摸底检查。
昨日记者致电深圳外汇局办公室负责人,希望了解各家银行上报数据的内容,该人士表示对此不清楚。不过,一家国有银行的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在半个月前就收到了国家外汇局和银监部门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上报香港居民的人民币和外汇存款数据。”这位人士说,该行已经根据通知要求上报了港人在该行的人民币和外汇存款的数据,但他拒绝透露其所在银行的港人人民币存款数额。
记者昨日联系另外一家外汇业务较多的国有银行零售业务部的负责人,该负责人也表示,该行目前正对港人人民币和外汇存款进行统计。
不过这位人士称,在这份通知中,监管部门仅仅是要求银行上报数据,并没有出台针对性的措施。记者从广发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兴业银行等银行也了解到,最近并没有收到并执行针对境外人士汇入汇出资金以及存取款的新规定。对于坊间流传的近期出台了“每次从香港汇入内地或从内地汇到香港金额不得超过5000美金”规定,一国有银行人士予以了否认。
兴业银行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存入金额超过5000美元的相关限制规定从去年初就开始执行了。2007年2月开始实施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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