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4月26日在相关媒体刊登的2007年年度报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在报表附注处将与万利达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股东)进行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披露,而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万利达集团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则公司与万利达集团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应当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部分重要事项部分及摘要7.4重大关联交易部分披露,致使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部分数据有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及更正后的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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