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日,青松建化(600425)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对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塔河投资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持有公司101376305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41.67%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次股权划转后,青松建化的股份总数仍为245927500股,其中,塔河投资及其下属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分别持有青松建化101376305股及1109176股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41.22%及0.45%),塔河投资合计控制青松建化41.67%的股份,青松建化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农一师阿拉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称,本次收购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国有股权管理工作,避免关联交易,促进青松建化健康发展。
阿拉尔塔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一师国资委)的下属国有独资公司。
2006年8月8日,公司作出执行董事决议,同意通过无偿划转受让建化总厂持有的青松建化101,376,305股国有法人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直接持有青松建化的任何股份;公司下属建化总厂持有青松建化101,152,181股国有法人股;公司下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电力公司持有青松建化1,333,300股国有法人股,但应向建化总厂偿还其在青松建化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垫付的224,124股对价股份。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青松建化101,376,305股国有法人股,占青松建化已发行股份的41.22%。由于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本次收购的股份性质不发生变化,仍为国有法人股。
公司称,在本次收购完成后,青松建化不会对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产生依赖。目前,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与青松建化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今后如产生关联交易行为,双方将按市场公允价格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由于收购人经营范围为股权管理,与青松建化属于不同行业,因此双方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的关联方与青松建化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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