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来,截至今年5月末,全国已正式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1家。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农村金融机构组建进度相对缓慢。
在上述已开业的41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村镇银行2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9家,贷款公司4家。
到目前为止,这三类机构累计发放农户贷款6.4亿元,农户小企业贷款3.7亿元,目前这两类贷款余额已达到7.6亿元。
机制不活 竞争不充分
针对金融机构发展缓慢,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组建三类新型金融机构的目的在于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类资本到农村去。“现在农村金融机构应该说不少了,工、农、中、建等各类金融机构都有,但就是机制不活、竞争不充分。我们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激活现有农村金融市场,使原有机构产生一种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管理,转换机制,改进服务,更好地满足"三农"金融服务需求。”该负责人表示。
另外,组建这类金融机构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银监会要求投资人自主自愿地到农村去投资,所以投资人需要认真考察、论证。只有他们认为商业上可持续了,才能在那里设立机构。如果机构自身都生存不了,更谈不上提供金融服务的问题。这三类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基本上都是在经济比较贫困地区。同时风险防范和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放缓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进程。
政策扶持不到位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农村金融专家冉光和认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不尽如人意的原因有两点。第一,国家政策扶持不到位。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意义重大,首先帮助保障农村联合市场生产和供给安全,其次是能够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后,对很多细节还有待完善。
第二,农民收入提高才能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例,目前很多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投资人到农村地区,将农民的资金集中起来创业,也就是使以前所谓的民间信用浮出水面,但是如果农民没有充足的资金,那么资金互助组织的发展也必然举步维艰。
2006年末,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并推进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各类资金进入到县及县以下地区,为广大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主要形式。
银行家呼吁非洲大力发展微型金融
出席第18届世界经济论坛非洲会议的非洲银行家在会议期间指出,非洲需要大力发展微型金融机构,微型金融机构对传统银行并不构成威胁。
尼日利亚第一银行首席执行官雅各布?阿耶基贝说,传统银行在非洲的分支网络非常有限,而且大多分布在城市,难以满足乡村人口的需求。
肯尼亚股份银行首席执行官詹姆斯?姆旺吉说,传统银行主要与公司打交道,而微型金融机构主要服务个人,两者业务重合的部分非常小,因此并不冲突。
与会代表还指出,非洲国家需要加快制定微型金融机构相关政策,为微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
微型金融是为解决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落后和贫穷人群难以获得金融服务问题而兴起的一种金融形式。分析人士认为,微型金融灵活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广泛的金融服务触角,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发展非常有利。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