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时锋
目前,已提前进入对职工持股实施规范程序的电力行业,情况开展较为顺利。
国家电网的有关人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各公司已经在着手开展清退职工股的工作,不断有省级电网公司清退工作已经完成的消息传来。
他对记者表示,国网在内部执行了略比每股净资产和可计量市场价值的中间值偏低的水平对退股的职工予以补偿。从国家电网内部的信访部门反映的情况看,还没有出现有职工因为退股而闹事或上访的情况。
电力行业是职工持股最为普遍的行业,电力职工持股企业遍布全国各级,资产状况、发展规模均不尽相同。
电网和电力企业下属的多种经营企业多数主要从事和电网相关的塔基设备生产、维修、技改等业务,但也有不少企业已进入发电领域,这些挺进发电领域的多种经营企业均包含大量职工持股,与电网公司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由于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缺乏统一的规范等原因,导致出现职工投资行为不规范、电力交易不公平、成本分摊不合理等现象,造成国有企业利润转移和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在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之前,今年3月,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和电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对电力职工持股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四部门的意见要求,限制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1年内全部限期清理电网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的发电企业股权,这同国资委目前出台的政策基本一致。
曾参与《意见》制定的上海天强顾问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说,《意见》已经筹划了约两年时间,原本计划于2007年就推出,但由于电力职工持股问题一直未明,所以搁置到现在。
他解释说,由于绝大部分的电力企业都存在职工持股的问题,所以,只有解决电力职工普遍持股问题才能为解决国有企业职工持股问题扫清障碍。但是,电力企业持股问题有很多的历史原因,问题表现也盘根错节,仅依靠《意见》所规定的内容还不足以解决电力系统内部的职工持股问题,所以需要通过出台《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这样更为细致的行业性的规范来加以整顿。
按照国家电网内部规定,国家电网所属26省市地方电网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必须在2008年上半年完全清退股权。
国家电网内部人士曾对媒体表示:“退股后职工安置问题,是目前国网面临的难题。特别是多经企业中的干部,从‘三产’企业回来后如何安排是问题。另外退股后,利益链条断裂,一些多经企业效益可能会出现下滑。”
不过,一位电力分析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上述文件出台为解决厂网分开所遗留的员工持股问题划定了解决期限,从远期来看,也为厘清厂网之间的产权、促进电网企业IPO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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