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小平
本报记 又是违规买卖股票,这一次是
新大洲A(000571)的二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从2007年12月19日到2008年5月12日期间,浩洲车业累计卖出其所持有的新大洲A共计411.7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交易金额共计3377.99万元,平均交易价格为8.21元/股。
2008年6月18日和6月19日,浩洲车业分两笔买入公司股票19.7万股,平均交易价格为5.46元/股,成交金额共计107.54万元。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浩洲车业称,主要是公司工作人员不了解上述证券法规所造成,公司将引以为戒,加强相关法规的学习,严格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
浩洲车业承诺,将参照证券市场相关计算方法,将计算所得收益共计54.15万元在5个工作日之内缴至新大洲A,并对上述因失误造成的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新大洲A表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浩洲车业尽快将上述所得收益收缴到公司。该笔收益将纳入公司营业外收益。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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