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19亿参与定向增发,获得18.9%的股权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本报讯 为了引入战略投资者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港(600190)决定向大连港集团非公开发行2.46亿股A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77元,募资额约19亿元。
大连港集团将以现金认购上述股份,此次增发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非公开增发与股权激励不可同时进行,锦州港取消了股权激励计划。
此次发行完成后,锦州港股本总额将增至约13亿股,其中大连港集团将持有2.46亿股,持股比例18.90%,为第二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
东方集团的持股比例将降至19.73%,仍为第一大股东。锦州港表示,此次发行不会对公司分散的股权结构及独立的经营决策产生实质影响,公司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述发行方案,锦州港预计此次发行共募集资金约19亿元,募集资金净额约18.8亿元。上述资金将用于锦州港第三港池301B原油泊位工程、锦州港第二港池206通用散杂泊位工程、锦州港粮食现代物流项目一期工程和锦州港第二港池205通用散货泊位工程,剩余部分资金将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锦州港认为,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使公司油品、煤炭、粮食等货种的吞吐能力进一步扩大,为公司稳定发展油品市场、巩固锦州港作为中国最大内贸粮食中转港的地位以及承担北煤南运重要任务提供保证,也为锦州港实现由综合性港口向专业化能源码头转换打下坚实基础。
实际上,早在2006年8月29日,锦州港就宣布因重大事项停牌。随后市场有传言,锦州港第二大股东锦州港务局拟将其持有的锦州港股权转让予大连港务局,然后大连港股份要约收购锦州港B股,由此达到控股锦州港的目的。随后,锦州港刊登公告证实大连港股份要约收购锦州港B股。但此后由于收购要约条件尚未成熟,该收购暂被搁置。
锦州港表示,大连港是我国东北地区最大的港口,拥有世界级的深水专业化港口设施和遍布世界的海上航运网络;锦州港是东北最靠近腹地的出海口,拥有一流的管理团队和极具后发优势的巨大潜力。两港进行资本层面合作后,将进一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将大幅提高。可以较好地解决大连港腹地远、发展空间受限及锦州港发展资金短缺、码头水深不足等问题,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两港的共同发展,在资源合作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两港在区域物流中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而提升两港各自的核心竞争力。
另外,锦州港决定将205、206泊位后方剩余未铺砌联锁块的7万平方米堆场列入2008年港建计划,并为此追加项目投资280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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