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吕 东
中国石化(600028)今日宣布,公司于近日与控股股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和华东石油局等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将出资15亿元收购上述单位总资产价值23亿元的油田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
根据中国石化签署的协议,公司将收购集团公司下属胜利石油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和华东石油局拥有的与油田日常生产密切相关的维护性井下作业及配套辅助服务资产及相关负债。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述出售方拥有的油田维护性井下作业资产、业务及相关负债分别为:总资产人民币2307.33百万元,负债人民币742,85百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4.48百万元。本次收购的对价为人民币1564.48百万元。中国石化将使用自有资金于资产交割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集团公司系中国石化的控股股东,持有中国石化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84%。因本次拟收购的目标资产系集团公司全资下属单位拥有,根据相关规则,此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集团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45104亿元。集团公司于2000年通过重组,将其石油化工的主要业务投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继续经营保留的若干石化设施、小规模炼油厂;提供钻井服务、测井服务、井下作业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维修、工程建设服务和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等。2007年末,集团公司母公司口径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51.46亿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398.17亿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6.87亿元。
中国石化表示,收购该等资产和业务将可进一步满足公司下属采油厂的日常井下作业服务需求、保持日常生产稳定有序、降低作业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并进一步减少与集团公司之间的大量关联交易。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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