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业绩出色的人才往往容易受到管理人员的偏袒,而对于那些有过失败、过失记录的人才来说,他们多少会在管理者心中留有一些偏见。因此,在很多企业里,往往都存有在激励人才时以过去的成败进行奖罚的现象。
管理者的这种心态,对于企业人才的激励而言是非常有害的,最终可能会导致两极分化,人才之间对立的内部情绪就会产生,而管理者也会成为组织中“众说纷纭”的人物。相反,不以成败定终身,将是对人才的莫大激励。
日本角荣公司的情报科长江山因提供了错误的市场信息,致使公司管理者做出了错误的决策,使公司蒙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对于这个严重错误,在管理者主持的例会上,经理们经过紧急协商,拟定了将损失减少到最少的挽救方案。
但经理们对提供错误信息的情报科长江山却都耿耿于怀,叽叽喳喳地讨论开了。有的提出撤换江山,有的提出改组情报科,有的提出让江山反省,给他立功赎罪的机会。最终,管理者角荣采取了不以一事成败论英雄、给江山立功赎罪机会的做法,并对江山进行了多次、长期的考察,最终使其才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错误是事实,但若管理者只凭一次错误便给某个人才下了“他只会犯错误”或“他从来就没办好过事”的结论,那就不一定是事实。如果对贤才所犯的过失不能赦免、宽恕,就会埋没贤才,世间就没有什么贤才可用了,而企业进行人才激励也同样没人可激了。
由此可见,在人才激励时,以“一事之成败论英雄”为指导去激励人才简直荒唐透顶。
一个人只要不是人云亦云、亦步亦趋,不是安于现状、照抄照搬,而是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或错误,这是合理的、可以理解的、应该允许的,因而应该得到管理者的支持和谅解。反之,一个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犯合理错误,正说明他一切照抄照搬,安于现状,没犯什么错误,也没什么功绩,这比犯错误更可怕。
在现代管理活动中,应坚持不犯合理错误要罚,犯合理错误要扶持的原则,一方面给那些没有犯错误也没有政绩的“太平官”敲起警钟,另一方面也可避免或减少有错误有缺点的开拓型人才落马。
因此,若管理者有宽容和兼容的精神,就会使所属群体中每个人的个性充分发挥而又不影响集体的发展,就像一个好的园丁,在他的花园里,有百花齐放的景象,有争奇斗艳的风景。当人们光顾这里时,就有一种赏心悦目的感受,就对园丁的管理技术充满了敬意,因为他既培育出了万紫千红的景观,又把每一处景致合理地发展,不让它破坏了整体的景象。
一个刚毕业的年轻人进入某企业有半年了,仍始终不曾主动站在管理者面前报告有关工作的情况。原因是,他所看到的都是管理者严厉斥责他的前辈们的情景,这让他对管理者一直心存畏惧。
有一天,管理者将某会议所应准备的资料交给他去处理,但他忘了核对资料中的数字,便直接呈上去了。当管理者带着这份资料走入会议室之后,他才想起来,并将拷贝的资料重新看过一遍,结果发现数字果然有着极大的出入。于是,他便急忙打电话到会议室中,管理者接到电话,只说了句:“我知道了。”便将电话挂掉了。此时,他感到忐忑不安,知道管理者正在生气。
会议一结束,他立刻奔到管理者面前,连连道歉,心中早已准备好接受管理者的责备。然而,出乎意料地,管理者竟说:“谢谢你提醒我,刚才总算适时帮了我一个大忙。请你以后工作务必谨慎些!”听完此话,他感到甚为安慰。日后他发现,当发生错误后自己主动向管理者提出报告时,管理者并不会严厉地责骂他。
下属犯错误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论。例如,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而欠缺考虑;过去无例可循,以致犯错误等。事实上,以上两种情形都可能是工作转型的开始。因此,身为管理者若对勇于认错的下属加以指责,则无异于错失了他们宝贵的动机,致使下属形成“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错误观念。
所以,管理者对于那些承认自己过失的下属,最好赞美其积极的态度,切不可一味地加以斥责,同时应与他们共同研讨过失的原因及改进的对策。这样才能提高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并加快其学习的步伐。
作为一名管理者,你应该深切地懂得,人才的成功与失败是组织荣辱的组成部分,这与管理者的激励正确与否密切相关。管理者的任务就是不断地激发集体人才的潜力,而不是削弱他们的积极性。因此,在对人才进行激励时,绝不能以成败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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