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委员会与金融保险法律业务委员会联合举办“楼宇断供”法律认定及所涉法律问题研讨会。
深圳房价持续下跌,许多人发现自己房子的价值正在不断缩水,有些已形成了负资产,一些房主索性选择把房子扔给了银行,不再偿还银行的贷款。
深圳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王劲松表示,从法律角度看,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断供的,银行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将同时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于我国还没有破产制度,房产被拍卖后,银行或是承担和担保责任的开发商仍有权利继续向业主追讨未还清的款项,判令业主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业主不能偿还的,银行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业主房产,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也将由业主承担。其次,断供将严重影响贷款人的个人信用,对个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因此,他提醒业主,如果因为心理原因而断供的,应及时改正违约断供行为。如果是因为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建议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通过与银行协商贷款展期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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