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讯】中国商务部8月5日发出公告说,已收到国内三家造纸企业代表正式递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申请书,中国企业请求延长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因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给中国铜版纸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度发生。
商务部曾于2003年8月6日发布年度第3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3年8月6日起5年,至2008年8月5日到期。
向商务部提出申请的三家企业是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恒联铜版纸有限公司。
商务部确认三家国内企业代表铜版纸产量之和占同期全国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决定受理申请,对日韩铜版纸启动展开期终复审,期限是2008年11月5日。在此期间,仍然维持对日韩铜版纸的反倾销措施。(新民网 实习生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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