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宇峰认为,在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动机的驱动下,再加上没有有效的国际仲裁制衡,由各种失信行为所带来的高外贸坏账率也就变得在所难免,而防范措施就应该从构建良好的信用机制开始。
他建议,出口企业不但要对境外企业进行充分的信用状况调查,并采用安全迅速的结汇方式,而且要积极催收呆坏账,提取坏账准备金,同时要充分运用出口信用保险这一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减少企业收汇风险。
而欧美出口企业的外贸坏账率只有0.25%至0.5%,这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外贸信用机制有很大的关系。因此,我国的政府公共部门应定期公开境外企业的信用情况,同时扶持建立信息评级机构,对国外客户来华贸易情况进行长期跟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