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6日电 题: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更多制度性安排
记者王宇、刘诗平
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能源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资金紧张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国沿海一些地区的中小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利润下滑等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可吸纳全社会70%以上就业,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中占有极其重要地位。但当前资金紧张已成为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如何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更好地解决融资难问题,不仅事关企业前途,而且事关社会就业和国家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对此,国家权威部门提出,商业银行在下半年信贷方面可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对全国性商业银行在原有信贷规模基础上调增5%,对地方性商业银行调增10%。这一举措如能真正落实,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困境。
但分析人士指出,调增信贷规模并非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良方。国家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出台措施,完善我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体系,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做出更多制度性安排。
如在金融机构体系方面,亟待构建中小企业银行等一些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多种形式的地区、社区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推动多种形式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在金融市场方面,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板,引导全社会资金合理配置,降低交易成本。
在金融风险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建立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体系,以弥补中小企业银行信用资源不足的问题。此外,企业自身也应该加强实力和诚信水平的提升。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扶植制度和法律体系,要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提供更多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服务,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商业银行要增强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完善其对中小企业客户的风险控制机制,引入风险定量测算模型。
(责任编辑: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