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通知》明确,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具体措施:
(一)允许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规定实施上浮。
自2008年1月1日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二)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范围。(三)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四)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
(责任编辑:黄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