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樊丽萍)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市审计局局长宋依佳受市政府委托作了关于上海市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工作报告指出,200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经对22个部门本部及下属132户一级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审计,结果发现,有关部门逐步加强预算管理,稳步推进各项收支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4亿元,占审计金额的0.27%;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24.46亿元,占审计金额的4.66%。其中,市民防办、市劳教局等15个部门本部部分预算编报不够合理、细化,涉及金额5.21亿元;市监狱管理局、市残联等16个部门本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或自行变更预算资金用途,涉及金额1.48亿元;市血液管理办公室、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等11个部门所属单位部分基金、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涉及金额2.78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2个部门所属单位转移部分收入或违规列支各类工资、福利性支出,涉及金额3.65亿元;上海社会科学院所属经济法律社会咨询中心、上海美术馆下属艺术品公司等9个部门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涉及金额1622万元。经对23个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程序执行得到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计划到位比较及时。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超概算、成本核算不实等问题。
同时,市审计局还对民防专项资金、住宅建设配套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院前急救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了审计意见,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对于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市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并依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的委托,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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