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晶慧
《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前,就有不少人开始讨论并物色“反垄断调查对象”:中国移动该不该被强制执行单向收费?中国的汽油价格以后会不会涨得更快?跨国公司有多少垄断行为……
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的第一天,北京4家防伪企业将国家质检总局诉至北京市一中院,打响了国内反垄断的第一枪。
随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正式向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发出《请求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建议对微软展开反垄断调查。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微软就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遭到反垄断诉讼。而在中国,这将是第一次,也是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之后,第一个被建议展开反垄断调查的跨国公司。
业内专家王寿臣指出,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调查,实际上就是在告诉所有垄断者,微软或许只是第一个挨刀者,下一个也许就将轮到你们。就国内垄断行业企业或垄断行为而言,电信、电力、石油、银行及高速路收费、铁路退票费等,如果继续把垄断作为获取暴利的手段,无视市场经济公平交易的原则,那么,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日益觉醒,他们或许将会一一成为被诉讼的对象。
今年7月,宝洁系列产品上调价格,涨幅达10%-15%,其对手联合利华也同时宣布涨价,涨幅为6%-20%。尽管原材料涨价是商品涨价的主要原因,但两大巨头很“默契”地涨价背后,可能达成了某种内部的“价格联盟”。这种行业巨头的“价格联盟”,也将成为《反垄断法》的打击对象。
去年,康师傅、统一等方便面生产厂家协议联手涨价,在当时就引起了争议。《反垄断法》实施之后,这类联手涨价现象将受到很大程度的抑制。因为这部法律首先要解决容易形成“霸王”的“经营者集中”的问题。
日前,国务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该《规定》为《反垄断法》配套法规之一,它分两项规定了需要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标准:一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二是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经营者集中达到其中一项标准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能实施集中。
一般制造业企业很容易遇到这类问题,如果收购兼并后的市场份额过高就可能引发垄断质疑。
遏制“垄断”并不意味着不让企业“做大做强”。《反垄断法》起草小组的一位专家就曾表示,反垄断的立法原则并不是反对大,而是反对以大欺小;不是反对强,而是反对恃强凌弱。在贸易过程中,企业必须要规范自己的行为,而不能由垄断行为导致任何排斥和限制竞争的效果。
业内人士闫跃龙也认为,《反垄断法》首先应该保证市场的公平公正,不应该是打击靠自己做大做强的企业。必须有一套客观公正的程序和原则来认定垄断行为,而不应该只是简单地根据市场占有率的多少将某企业打入死牢。
现在媒体热衷于分析谁将成为反垄断第一被告,微软、英特尔等企业正在成为靶子。在认定垄断方面,美国和欧盟有不同的程序,我们现在主要借鉴欧盟的做法,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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