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日前联合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在资金投入方面,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IT投入平均数额原则上应不少于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平均净利润的6%或不少于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平均营业收入的3%。
该指引还规定,在人力资源投入方面,公司的IT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应不少于公司员工总人数的6%,并且期货公司IT工作人员总数应不少于3人。公司总经理对IT治理的有效性及IT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公司应指定具有IT专业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IT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并设立IT总监或其它类似职位的IT专职负责人。同时,公司应设立IT治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负责公司IT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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