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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改变中国

  标语:30年30事

  入世改变中国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12月11日,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WTO)成员。

  这一天,距1986年7月中国正式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方(GATT)地位,已经过去了15年。

15年间,中国复关和入世谈判跌宕起伏,艰苦卓绝。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入世一样,其中经历如此多的波折和反复。按照负责谈判的中方代表龙永图所言,“黑发人谈成了白发人”。

  为适应加入WTO的要求,1999?2001年之间,中国对国内法律条例等进行了空前规模的大清理,修订,废除了2000多件与WTO规则相冲突的法律、法规及红头文件,积极与WTO通用规则接轨。

  中国入世所承诺的加大减低关税力度和加大市场开放程度,对一个还处于发展中阶段的新成员来说,相当不易,以至于当时有人怀疑中国能否恪守入世承诺。但事实是,根据世贸组织公布的数据,中国的总体关税水平已经从1990年代早期的接近40%降至2005年的9.9%。非关税措施也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也完全履行了义务,金融、保险、电信、海运、音像分销、旅游等方面进一步扩大了对外开放,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在投资方面,中国2004年修订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完全反映了入世承诺。2006年11月15日,中国颁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宣布从当年12月11日起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

  中国加入WTO,是世界接受中国、中国融入世界的一种写照。加入WTO,中国被正式纳入世界产业分工体系和贸易体系,从而能够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成为全球经济链条中越来越重要的火车头和博弈力量,而且入世6年多以来,中国不仅从全球化中经济获益,也在融入世界的过程中不断地深化改革。

  入世后,中国对外贸易额的年均增长率超过了30%,大大高于世界贸易总额年均增长率。从入世初至2005年间,对外贸易呈三倍增长,外贸顺差呈四倍攀升,在世界贸易发展史上前所未有。2007年,中国进出口额首次跃上2万亿美元的新台阶,继续稳居世界第3位,其中出口名列世界第二,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贸易大国。

  大量的外国直接投资(FDI)涌入中国,中国广阔的市场空间,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优良的硬件环境,稳定的政治经济形势,使中国成为跨国公司再理想不过的投资地。他们在获得投资回报的同时,也给中国带来经济发展和新的就业机会。整体经济的变化切切实实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国民享受到不断便宜的轿车和更高水平的银行服务。入世,可以说使中国成为世界上为数甚少的经济全球化得益者之一。

  另一方面,入世意味着中国融入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体系,并接受其治理全球的规则体系。但是,WTO既是合作的舞台,也是一个竞争的舞台。原本以为加入WTO,此前加诸于中国身上的“不平等对待”就会自然失去约束力,中国市场的完全对外开放将会换来自由贸易的空间,但入世后“市场经济地位”、贸易配额等一系列新“麻烦”的出现,也让国人发现WTO并不是自由贸易的乐园,那些挥舞自由贸易大旗的西方国家也在内部压力下纷纷加高贸易保护的门槛。

  2005年出现的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就是明显的例子。入世后,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急速增加,已占全球案件的1/3左右,而对于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使得中国出口面临更高的惩罚税率。在所有的世贸组织成员中,这种歧视性待遇的适用对象只有中国。随着贸易额的快速增长,中国已进入贸易摩擦多发期。为了谋求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更平等的地位和更大话语权,中国必须学习利用甚至直接参与改造、制订国际游戏规则。

  入世更是一种范式的转换,是世界市场与中国市场第一次的整体对接。它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中国不仅需要融入全球规则体系,更重要的是,如何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争取规则话语权,从而改变旧有规则对后来者的不平等。入世使得中国参与各个议题的谈判和贸易规则的制定有了更充分的发言权。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国需要这样一个多边的、规则约束下的国际贸易体制,对全球经济贸易发展来说,中国是制度的建设者和利益的平衡者。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几千年前,中国最古老的诗歌经典??《诗经》中即已出现这样的语句:“民亦劳止,汔可小康。”这是“小康”一词在中国文化中第一次出现。

  在西汉《礼记?礼运》中,“小康”作为一种社会模式得到了系统的阐述,成为仅次于“大同”的理想社会的代名词。几千年后,中国共产党十六大的政治报告中再次提及小康时,则是向13亿中国人宣示:祖先们理想的实现离普通中国老百姓只有20年:抓住21世纪头20年的发展机遇期,全面建设中国的小康社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战略概念,是在2000年10月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明确宣布的:“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2002年5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又重申:“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当年党的十七大上也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口号。

  全面小康社会的提法,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概念。来源于古代而赋予了现代内容,上承温饱社会,下启基本实现现代化。

  改革开放初期,翻两番、实现小康曾被邓小平称为是中国的“雄心壮志”。邓小平设想了著名的现代化发展“三步走”战略,即:第一步,从1981年到1990年,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实现温饱;第二步,从1991年到20世纪末,再翻一番,达到小康;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再翻两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对中国的现代化目标开始有了新的考虑。第一次听到这个目标的是位外国人。1979年12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第一次提出“小康”。 他描述了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大致目标是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即“小康之家”。

  1982年,党的十二大确认了邓小平提出的小康目标。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首次使用“小康”概念,并把它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和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标志。第二年的春天,邓小平去了一趟江南。他在乘坐的太湖游船上提出了如何建设小康。1984年,他又进一步补充说:“所谓小康,就是到本世纪末,国民生产总值人均800美元。”

  小康之后怎么办?邓小平想到了21世纪的中国。他说自己虽然活不到那个时候,但有责任提出那个时候的目标。第一次听到这个目标的又是一位外国人。1987年4月30日邓小平会见西班牙政府副首相格拉时说:“翻两番,达到小康水平,可以说是中变化;到下世纪中叶,能够接近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那才是大变化。到那时,社会主义中国的分量和作用就不同了,我们就可以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

  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正式将实现小康列为“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目标。同时指出,我国现代化建设将取得新的巨大进展,人民群众将能过上比较殷实的小康生活,人民普遍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按照“三步走”战略,中国在1987年提前三年实现了第一步翻一番的目标;1995年,提前5年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1997年,又提前实现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到2000年,中国胜利地实现了“三步走”战略第一、第二步的目标,全国人民的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丰硕成果,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并最终在2002年11月的十六大报告中宣告:“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吴丽)

  人民币承诺不贬值

  1998年3月17日的“两会”上, 新上任的国务院总理朱基宣布了自己施政的“一个确保”:“我们必须确保今年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达到8%,通货膨胀率小于3%,人民币不能贬值。”在亚洲金融危机仍然肆虐的时刻,朱基代表中国政府第二次公开做出的“人民币不贬值”承诺,顿时引起了全球市场的高度关注。

  从1997年夏天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开始,人民币就成了世界财经界关注的焦点。在亚洲许多国家的货币不断贬值、进口减少的情况下,要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并不容易。为了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自保,外汇储备最多的日本币值连续贬了三年,新加坡和中国台湾也紧随贬值,都是为了加强其出口竞争力,保障了本地区的就业机会。在弱肉强食的国际市场,贬值甚至是可以理解的行为。许多人对人民币不贬值一直持怀疑态度。

  特别是1997年金融大鳄索罗斯袭遍东南亚诸国全无对手,接着把目光瞄准了中国。中国作为亚洲地区最重要的经济大国之一,人民币如果“失陷”,将让已经陷入绝境的亚洲各国雪上加霜。当年10月下旬,世界银行在香港举办年会,索罗斯、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俄罗斯总理丘拜斯等都受邀与会,人民币是否贬值成为年会最敏感而重大的话题。

  世界银行专门为朱基举办了一个专场演讲会。在10月22日的演讲中,朱基代表中国政府第一次郑重表示:“中国将坚持人民币不贬值的立场,承担稳定亚洲金融环境的历史责任。”此言一出,在场的亚洲各国领袖大松了一口气。《远东经济评论》说:“中国第一次在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中展现了经济大国的风范。”

  相对国人对朱的“铁腕”风格的信任,国际炒家远没有打消对中国承诺的怀疑,因为此前经济实力远比中国雄厚的日本政府已经放任日元贬值,以邻为壑,导致东南亚各国股市汇市连连下挫,东南亚金融市场再度剧烈动荡,受金融风暴冲击的东南亚各国经济雪上加霜。所以,战意正酣的索罗斯决定绕开中国对国际资本的金融管制,袭击与人民币关联度最高的港币。

  在过去的几年里,主流的欧美媒体原本就对香港回归的前途唱衰。而且1998年1月香港爆发禽流感,6人死亡,全港陷入一片恐慌,特区政府扑杀130万只鸡,疫情前后持续半年。就是在这样的动荡背景下,索罗斯对港币的狙击战在1998年8月5日打响。

  国际炒家们当天之内抛售200多亿港元。香港金融管理局运用财政储备如数吸纳,将汇市强行稳定在1美元兑换7.75港元的水平上。第二天,炒家又抛售200亿港元,金融管理局再次咬紧牙关照单全收。其后6天,炒家继续疯狂出货,多空激战空前惨烈,恒生指数一路狂泄到6600点,比一年前几乎下跌了10000点,总市值蒸发2万亿港元。

  1998年8月中旬,在朱基的支持下,特别是中国政府手中握有1400多亿美元的外储的背景下,香港政府携自己巨额外汇基金进入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强行捍卫港币。经过数论回合,最终在8月28日下午4点收市钟声中,让索罗斯集团一败涂地。经济学家张五常对此评论说:“做衍生工具交易的,没有一家背后有无穷资本支持。中国政府在金融大鳄阻击港币汇率时放话力挺,最后那些投机的炒家被吓跑了。”

  为捍卫人民币不贬值,中国政府也承担了空前的风险和压力。受金融风暴影响,一向形势不错的中国出口增长率出现下降,国内商品库存猛增,消费需求严重不振。6月份长江流域又遭受百年一遇的大洪水,29个省市受灾,直接损失2551亿元。当时,全球舆论几乎异口同声地宣称:人民币如果不贬值,中国经济将举步维艰。

  然而,朱基代表中国政府用自己的方式证明了中国经济的独立性和独特性,也让国际社会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过“人民币不贬值”,第一次看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风范。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就此称许中国:“将来世界会有两大强国,一个是美国,另一个就是中国了。”

  当然,最为此折服的是亚洲金融危机中受冲击最严重的国家。1998年7月,泰国经济学家萨崴接受外电采访时说:“中国领导人多次宣布人民币不贬值,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中国不乘人之危,主动承担巨大困难和风险,做出自我牺牲,这对稳定亚洲金融秩序,促进东南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宝贵贡献。”

  事实上,1998年后人民币不但没贬值,甚至还有所升值,国人手中的人民币更值钱了一些。当然,最大的“红利”是,人民币不贬值对维护东南亚经济秩序做出贡献的同时,中国也在东南亚取得了盖过日本的经济声望。

  银行改革启动

  2004年,在中国整个金融发展史上都是重要的一年。这一年,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终于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建行和中行股份制改造启动。这列备受期待的改革列车驰出站台,其气势和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

  其实,之前的十年,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直在进行中。之前的改革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984?1994年的专业化改革阶段。1984年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银行体制。1984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工、建、农、中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立出来,成为国家专业银行,人民银行则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自此,中国形成了各司其职的二元银行体制。

  1994?2003年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阶段。1994年,国家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实现了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1995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至此,四家专业银行从法律上定位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同年11月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随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措施。这一阶段,许多先进理念和方法开始引入,外部行政干预明显弱化。但就总体而言,这一阶段的改革主要在梳理内外部关系、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处置不良资产等层面上进行,尚未触及到体制等深层次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2003年底,国务院以成立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为起点,开始了新一轮更为猛烈的银行改革。汇金公司为国有全资公司,代表国家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注资225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并作为出资人监督促进中行和建行落实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完善两家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按最初改革方案,消化四家银行不良资产主要依靠财政资源,由财政拿钱直接冲销,或者由财政提供担保。但由于“财源问题”,这一方案一直难以启动,动用国家外汇储备启动改革,则可以减轻财政压力。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的第一步终于完成。

  之后的第二步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是选择合适时机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市。这个过程被温家宝总理称为“背水一战”,是“一场输不起的实践”。

  银行改革是按照“一行一策”的原则进行的。除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也先后参照有关改革要求,逐步完成注资、股份制和上市等过程。此次改革一开始就确立了标本兼治的思路,在财务重组的同时,专门下发了《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确立了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十个方面的内容,并确立了三大类七项考核指标,按季对两家试点银行实行严格考核。

  中行和建行首先践行了这一系列有力度的改革,分别引入苏格兰银行和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于2005年10月和2006年6月在香港证交所成功上市。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紧随其后,2006年10月成功地以A+H的形式在深港两地同时上市。中国农业银行目前尚未完成上市计划,但这块最难啃的“骨头”也在进行之中。

  改革之后,三家商业银行面貌为之一新,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较改制前有了显著改进,财务状况呈现根本性好转。它们还结合战略投资者的引进不断拓展新业务,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工行和建行成为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银行,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与国际上知名机构成立了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成功发行了基金产品。

  三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上市,并不意味着银行改革的结束。改革正推向拥有全国经营牌照的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拥有区域性经营牌照的城市商业银行,它们的改革模式基本上沿用重组、引资、上市三步曲。而且尽管建行、中行与工行等上市之后,财务和盈利状况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稳健,业务经营能力都具国际竞争力,但也应该看到,上市并不是银行改革最终目标,银行改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目前取得的成绩仍属于初步的和阶段性的。

  三个代表和保护私产入宪

  2004年3月14日,一个并不特别的日子。北京的气温刚刚回暖,人们感受着春日湿润氤氲的空气。下午5时,结束了十届全国人大闭幕会的温家宝,第二次以总理的身份坐到了近700名中外记者面前。

  德国电视台记者第7个起身发问,一个关于修宪和执行的问题。温家宝回答:这次修宪在我们国家的发展中具有重大的意义,党的领导人和全体党员要模范遵守。

  一问一答,似乎波澜不兴。而事实上,此次全国人大会议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就是对1982年颁布的《宪法》进行第四次修改。其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宪法地位被明确,另外备受关注的是,保护人权、保护私有财产等也写入《宪法》。美联社在会议尚未启幕的3月2日就电传世界,“这是自1949年解放以来,中国第一次采取这样的行动”。

  全国人大代表们以2863人赞成,10人反对,17人弃权的绝对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个似乎水到渠成的结果的背后,积累了十多亿中国人的渴望、三代人的努力,和整整26年的沧桑变迁。

  建国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追求“一大二公”,讳言财富。哪怕是自己喂几只鸡、养两只羊,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1978年安徽农村“大包干”中的一句话,拉开了中国的改革大幕,也激发出人们压抑已久的创造财富的热情。

  随着具有“私产”色彩的农村土地大包干破茧而出,社会主义清一色的“公”的概念首先从农村突破。与此同时,个体工商业也在暗流涌动。一时间,浙江温州的家庭小作坊、福建石狮的小商品贸易、珠江三角洲的加工业名噪全国。

  面对汹涌的暗流,最明智的做法莫过于顺应和引导。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两个农业文件宣布解禁农村工商业,家庭副业和农村集贸市场得到认可。1982年春天,中央全面肯定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该年年底通过的共和国第四部《宪法》,被认为开始“有限度地保护私有财产”,个体经济被定义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有财产”以“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的内涵出现在《宪法》中。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私营经济”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的根本大法中。当年6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经济这个“私生子”终于得到了正式承认,结束了它将近十年的遮遮掩掩的历史。

  私营经济由此开始进入发展壮大时期。1989年底,全国第一次工商登记,私营企业达到9.06万户。此前,如果仅按营业执照算,以私营企业名义登记的全国不过6家,温州4家,沈阳2家。

  随后的改革在曲折中前进。“先富起来的人们”在政治和经济的双重压力下小心翼翼。1989年9月,作为曾经家喻户晓的致富典型,“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久,这个大字不识、账本都看不明白的安徽人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被捕入狱,“傻子瓜子”公司关门歇业。

  回潮之风在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告一段落。之后,中共十四大召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全面确立,取代“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这一条也很快被写进了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二次宪法修正案中。

  实际上,改革开放30年来,各阶层的人都拥有了与自己社会资源相匹配的“私有财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本质上不仅仅是富人的事,它与每个公民相关。而中国的私营企业主经过多年发展,也已形成了自己的阶层,学者将之命名为“新富阶层”。这个阶层的政治代言人??全国工商联,从1998年“两会”开始,三次提交团体提案,要求立法保护私有财产。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迫切愿望,开始凝聚成一种共同的政治诉求进入国家主流渠道。

  1998年“两会”,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深圳私企老板郑卓辉,花了3天多时间游说广东代表团,终于获得49名代表附议,以个人名义发起了“保护私有财产”的人大议案。这是第一份提出私产入宪的个人议案。

  2004年3月14日修宪之后,“三个代表”写入《宪法》,这个思想意味着中国共产党不仅要代表工人阶级,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其中包括私营企业家的利益。“人民”的内涵中则包括了和非公有制经济联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新阶层。“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入宪,可以说,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家的产权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而城市拆迁户、被征地农民等弱势群体,也同样将受益匪浅。

  2007年3月,落实这一宪法条款的具体法律??《物权法》草案通过。该法确认了各种财产平等保护的立法精神和理念。中国第一次在法律上把个人的财产置于和国家财产平等对待。

  

(责任编辑: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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