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哥份钱下调800元,投上万警力查非法营运车,严禁出租车企业恶意罚司机。
记者日前从广州市政府获悉,广州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委员会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将广州市市区出租车企业对每辆出租车的月收费下调800元。
2008年12月1日起,广州市区出租车企业对每辆出租车的月收费下调800元。其中,市区出租汽车企业向每辆出租车收取的承包费或综合服务费等费用每月下调500元,同时取消每车每月的停车场服务费300元,出租车企业不得以本公司的场地再向司机收取任何停车服务费用。
据悉,原各出租车企业响应广州市出租车协会倡议,已经向司机发放的每车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可从降低的承包费或综合服务费中抵扣。
为支持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广州市将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检查企业为司机办理缴交社保的落实情况;对出租车司机发生的交通违章和营运违章等行为,凡行政部门已作出处理的,各出租车企业不得以加强管理为名再次实施经济或停产等变相处罚,或恶意处罚的行为;投入上万警力,联同市交委等职能部门,在重点路段、时段设立查车点,专门针对非法营运车辆开展历时100天的大规模清查打击行动;针对广州个别酒吧、娱乐场所值班保安人员巧立名目,强行向候客的出租车司机收取保护费、候车费的违法行为,广州市公安局将会依法严厉惩治;指导各出租车企业开展错峰加气工作;在客流量大的路段增设出租车乘载点;继续规划、建设“司机之家”,加快解决“停车难、吃饭难、如厕难”的问题。
广州市交委还要求各出租车企业认真分析和解决司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和司机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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